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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院:2012河南初任检察官补充空缺职位

华图教育 | 2012-11-2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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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河南检察院选拔初任检察官453名,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8日9时至12月2日17,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28日9时至12月3日17时,考试时间:2012年12月29日,考试内容法律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报考的职位,按照拟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补充空缺职位

  对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所有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采取“二次平均法”加权面试成绩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面试成绩×50% ”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基层检察院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三类职位的不同报考条件,对符合相应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上述三类职位的先后顺序,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当场书面征求考生本人选报空缺职位的意见,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凡考生本人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当场书面选报空缺职位的,视为自动弃权。空缺职位、加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选报空缺职位的时间、地点、补充空缺职位的考生名单等均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互联网、河南华图网站公布。

  “二次平均法”加权面试成绩的方法是:首先计算出全省每个面试考场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其次将全省所有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相加除以面试考场总数,计算出所有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即:R=( A1+A2+A3+…+An)÷n;再用面试总平均成绩(R)除以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即:Xn =R÷An;后考生加权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二次平均法”后加权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对经“二次平均法”补充空缺职位的人员,按上述第十一项规定进行考察。“二次平均法”补充的空缺职位经考察后仍有空缺职位的,不再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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