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3年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2013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面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努力提高面试工作水平,科学、客观、公正地为我县事业单位选拔人才。
二、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宣传部、县卫生局、县畜牧局统一安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
面试地点:宜阳县中学(原笔试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7:50以前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单到面试考点,8:00-8:10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各自待考室,8:10-8:30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30前未到达指定待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点管理
面试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考场示意图,划出警戒线和警戒区域,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待考室、面试室和休息室,对待考室、面试室和休息室等重点区域予以明确标识并实行无线信号屏蔽。
考生面试全部结束前实行封闭管理,考点中午为考生提供午餐。
五、面试办法和程序
1、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待考室,经工作人员审验确认身份并宣布考生须知(见附件3)后接受封闭管理,并当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领和监督下,按照面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均为8分钟。
3、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分(4舍5入,保留2位小数),即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
4、设置一个面试组的专业,考生面试现场成绩等于面试成绩,设置两个及以上面试组的专业,考生面试成绩通过采取“二次平均法”(见附件4),对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
5、面试评分要素为5个,即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知识。
6、面试现场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宜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