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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乡市延津县选拔科级领导干部30人公告

延津党建网 | 2014-06-11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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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0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2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一)正科级职位10个

  公务员职位7个

  1、乡镇长2名

  2、延津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3、延津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4、延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

  5、延津县统计局局长1名

  6、延津县森林公安局局长1名

  行编参照职位2个

  1、延津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1名

  2、共青团延津县委书记1名

  非参照事业职位1个

  1、延津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主任1名

  (二)副科级职位20个

  公务员职位18个

  1、乡镇党委委员(副乡镇长)8名

  2、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3、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名

  4、延津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1名

  5、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6、延津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

  7、延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8、延津县水利局副局长1名

  9、延津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10、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1名

  11、延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1名

  非参照事业职位2个

  1、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1名

  2、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

  (一)报考正科职位的资格

  1、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2012年5月31日以前任职的);

  2、年龄45岁以下(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共青团延津县委书记职位须是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

  (二)报考副科职位的资格

  1、本市党政机关、财政全供、差供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2、年龄40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

  3、参加工作4年以上(2010年5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报考正副科级职位,除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时还需按以下身份分类报考。公务员、行编参照人员可报考所有职位;事业参照人员可报考非参照事业单位职位;非参照事业单位干部仅限于报考非参照事业单位职位。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4、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公选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于6月开始,7月底结束。分为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履历业绩评价、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主要包括: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9日8:00至6月15日18:00。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经工作单位推荐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延津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汇总表》(见公告下方附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单位推荐报告,个人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5张(附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6月15日前报送县公选办公室(延津县委组织部公选办公室)。

  2、资格初审。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对符合条件者登记造册,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在延津党建网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考生单位要对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进行审查,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3、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由县公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委托专业命题机构组织命题、评卷。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类别1:5的比例确定进入履历业绩评价人选。

  4、履历业绩评价。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和履历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相加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类别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主要测试分析判断、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履历业绩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类别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7、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报考职位类别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公选办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确定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要素进行考察。

  8、决定任用。将考察人员情况提交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之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职人选。经研究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3-7628777。

  延津县公选办地址: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公选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3-7628109。

  电子邮箱:yjxzzbgbk@163.com

  附件1:延津县公开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汇总表

  附件2:延津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汇总表

  本公告由延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延津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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