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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商丘市永城市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50人公告(1号)

永城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 | 2014-07-31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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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商丘市永城市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教师250人公告(1号) 招聘单位:永城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招聘岗位:教师,招聘人数:250名,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至8月8日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报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为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50名,其中:初中教师55名,小学教师145名,幼儿园教师50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211”、“985”院校毕业生面向全国,不限户籍。

  2、报考初中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仅限幼师、学前教育专业)。

  5、报考体、音、美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6、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师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5、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须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改报相应专业。

  6、"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可加5分;大学生村官服务二年以上、组织部门提供证明,笔试成绩可加5分,符合多条加分标准的,只加一项。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已被市特岗及招教聘用的;

  其它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4年7月29日至8月4日,在永城电视台、永城教育电视台、永城政府网(http://www.ycs.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示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14年8月4日至8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在市一小报名。

  2、报名应提交身份证(如未办理身份证,应提供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骑缝章证明)、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2001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交学历毕业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经审查,证件与本人一致,考生领取资格审查表并粘贴本人照片,由审查人员验印确定编号。考生持资格审查表缴费(报名费、信息采集费、考务费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领取档案袋及表格后,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到数码照相处采像,然后到指纹采集处采集指纹。

  4、指纹采集(一律右手食指指纹,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纹编码应与数码照片编码一致,指纹采集后需在报名联中进行指模压痕。

  5、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数码照片后,连同其他资料装入档案袋到信息采集处采集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报名结束。

  6、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人社、编办、财政、教育部门负责,监察局全程监督,报名结束后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7、考生报名采取流水作业,全程录像监控。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持假证件、假证明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教师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初中、小学、幼儿园同时考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上午,2014年8月12日上午在市一小发放准考证。

  初中、小学考教育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总分200分(教育基础理论100分,专业知识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教育理论×50%+专业知识×50%。

  幼儿园教师考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各占25分,总分100分。

  2、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4]83号)文件精神,初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达到120分以上,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分学科按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于2014年8月17日公示。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教学能力和基本素质。

  (1)面试总分100分,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讲课技巧、讲课效果。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美工、视唱、弹唱、舞蹈四项基本技能。

  (2)面试工作由市教体局制定工作方案并会同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持面试人员每组不少于5人,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程序操作,需要回避人员全部回避。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

  (5)如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学历层次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

  (五)考核

  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招聘领导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城政府网(http://www.ycs.gov.cn)公示7天。

  (七)聘用

  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确定招聘的人员,由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报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核准后,由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按照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核发聘用人员工资。

  被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由市教体局按照市编办核准的教职工编制分配到农村缺编中小学校任教,在农村学校任教时间不少于5年。被聘用的幼儿园教师分配到幼儿园任教。分配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聘用人员按年度由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考核,聘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与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规定情形的,比照高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2、端正考风。为防止舞弊,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考场一律使用电子屏蔽器。考生通过指纹信息验证入场后,对所有考生全员录像备案。对在报名、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各环节中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除立即取消其参与招聘工作资格外,比照高招违纪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对违纪的考生除取消聘用资格外,五年内不准参加教师招聘。

  3、监察局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教师招聘工作规范进行。

  咨询电话: 0370-5118711 0370-5118645

  永城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

         附件:招聘岗位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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