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阳县委公开选调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择优确定6名同志拟调入县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邢兵、曹成浩、李波、郝冰歆、闫琳、张海波 公示期限:2015年10月14日至20日 监督电话:0372—5925612 0372-3690661 中共安阳县纪委 中共安阳县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