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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洛阳新安县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4名公告

新安党政门户网 | 2016-06-0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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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全市大学生村干部有序分流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和《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方案》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新安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24名,分两批招录,其中批6月底前招录14人,第二批9月底前招录10人。现制定如下招录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新安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14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考范围、职位、条件

  (一)报考范围

  新安县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报考职位

  乡镇财政事业编制人员14名。

  (三)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截止2016年4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后,1998年4月30日前出生)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的新安县大学生村干部。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4、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较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报名地点:新安县县委六楼组织部会议室。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报名时填写《新安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

  五、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经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和信息采集费15元,并进行数码照相。

  2、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已报名人员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4、笔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新安县政府网站公布。

  七、面试

  1、面试由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评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进行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打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分数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在新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xinan.gov.cn/)公告公示板块公布。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由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录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及编制手续。凡被录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被招录人员必须在招录岗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十、其他

  (一)本次招录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通过新安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请各位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录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四)本方案解释权由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新安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2:新安县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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