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立人劳务有限公司受华龙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110名(男性90名,女性20名)。工作单位为孟轲分局、大庆分局、中原分局、胜利分局、建设分局,主要从事社区警务工作。
三、辅警人员身份及用工方式
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辅警人员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上述五个公安分局有关非执法岗位上工作。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自愿服从组织分配和岗位调剂;
3、年满18至35周岁(1981年6月1日至1998年6月1日出生);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 政法类、公安类院校毕业生放宽到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从华龙区入伍的退役士官士兵放宽到高中以上历。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华龙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华龙区政府对面白云小区北门西侧)
3、报名材料:考生本人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在濮阳市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lqrsw.gov.cn下载,填好内容并粘好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两张(照片背后写上名字)。具有高中学历的华龙区入伍的退役士官士兵同时携带本人户口本、退伍证及区民政局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于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体能测评通知单。
(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件)。体能测评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濮阳市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社区警务工作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濮阳市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由劳务公司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政审。
(七)公示。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濮阳市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结束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管理
所有被聘用人员档案由华龙区人才劳务中心统一管理。被聘用人员与濮阳市立人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由所在公安分局负责管理、使用和考核。每年考核一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和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不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用工单位纪律情节严重的,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予以辞退。
七、工资待遇保障
辅警人员月工资175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部分由劳务公司负责缴纳,劳务公司为辅警人员另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缴纳保费),以后每年辅警工资实行动态调整。
咨询电话:0393—4467810
附件1、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濮阳市立人劳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