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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洛阳嵩县招聘教师100名公告

未知 | 2016-07-2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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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洛阳嵩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100名,其中初中48名、小学48名、特殊教育2名、幼儿园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本公告后附的《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要求:

  (1)初中、小学、特殊教育职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2)幼教职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

  (1)初中、特殊教育职位: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须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院校,且与报考专业一致);

  (2)小学职位: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幼教职位:应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幼儿)教育专业。

  3、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

  4、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确定加分或免笔试对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嵩县实验小学(嵩县城永安街33号)。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在嵩县人才网(www.songxianrc.cn)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分开依次附其中一份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4)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嵩县公办中小学校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于8月8日至9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二)加分或免笔试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在洛阳市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免笔试对象:

  根据洛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洛办〔2008〕69号)文件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且现在洛阳市嵩县农村学校兼职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经考核合格,并承诺(需签订《承诺书》)继续在农村艰苦地区学校任教至少5年的考生,可以选择免笔试或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此次考试所报职位笔试卷面成绩高分计算。

  3、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或《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4);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5);大学生村干部兼职教师的,同时提交嵩县教育局考核证明(附件7);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6)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人员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加分(免笔试)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免笔试)资格,不享受优惠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见职位表。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笔试成绩在嵩县人才网(www.songxianrc.cn)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四)面试(满分100分)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通知在嵩县人才网(www.songxianrc.cn)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3、面试要求:

  (1)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

  (2)试讲内容:以我县现行的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材为准。

  (3)试讲办法: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15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其他要求:

  (1)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进行现场打分(采取体操评分办法: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计算平均分),计算出成绩(4舍5入,保留2位小数),当场公布。

  (2)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学历层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www.songxianrc.cn)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才网(www.songxianrc.cn)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选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按报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7782(嵩县教育局)

  0379-66312028(嵩县人社局)

  附件: 

  1、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4、嵩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

  5、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6、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7、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兼职农村教学工作证明

  洛阳嵩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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