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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洛阳孟津县教育局招聘学科教研员7名公告

未知 | 2016-07-2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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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教育局党组研究,面向全洛阳孟津县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部分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成立孟津县教育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孟津县教育局领导下,在县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下,由教研室、人事股、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

  孟津县教育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陆乡灵

  副组长:闫林川 崔 凯 赖振亮

  成 员:陈 赵武伟 史学臣 谢长安 杨建章 曹建平 谢留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研室,陈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选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考察、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中小学教研员4名,其中: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科学1名。

  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教研员或小学教研员岗位,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教研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为人正直谦和,作风务实正派,同事中威信较高;

  3、业务能力强,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是本学科的教学骨干,有较高知名度和声望。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组织管理、策划、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及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学历条件

  本次选聘的所有岗位,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现任教学科对口(小学科学岗位要求初中物理或化学专业)。

  (三)年龄及阅历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8月31日),具有十年及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三年以上毕业班教学经历,两年以上班主任经历或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

  (四)职称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须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在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

  5.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选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址:孟津县教育局教研室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 8月3日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现任教学科证明、《孟津县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和两张2寸照片。

  报名时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教学经历资料(须经所在学校、镇中心校签章确认属实)。

  2、资格审查:本次选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名单将通过孟津教育网公布。

  3、领取准考证:审查合格者到教育局教研室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为微型课教学、说课、答辩三部分,满分为200分,其中,微型课100分,说课50分,答辩50分。笔试和面试内容均为现行教材内容,测试按报考科目测试相应内容。

  1.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先讲微型课15分钟,接着现场说课10分钟,后由评审专家结合教学内容以及与教学研究和教研员工作相关的内容现场提问,现场答辩。微型课内容随机抽取,统一提供教材(九年级数学、九年级英语、九年级物理、九年级化学、六年级数学五科),随机抽课,不允许带参考书。

  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登录孟津教育网查看。

  (三)教学教研业绩考核

  试讲结束后进行教学教研业绩考核。考核时限为参加工作以来至2016年6月底。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教师节表彰的教师(教育工作者)。按级别计分,省级以上教师(教育工作者)每项3分;洛阳市级每项2分;孟津县级每项1分。

  2. 上级教研部门主办的优质课。按级别计分,省级优质课一等奖每项计2分,二等奖每项计1分;市级优质课一等奖每项计1分。非教研部门的优质课不予认可。

  3. 主持科研课题。主持教研课题并结题,按级别计分,省级以上每项计2分,市级计1分;专利发明加1分。

  4. 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按级别计分,计3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

  以上考核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应的文件或证明需报名时一次性提供,过后提供不予受理。所有证件文件均需学校和中心校加章认定,无法认定的不予认可。对提供虚假证书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拟聘

  依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教学教研考核成绩之和),分岗位按高分到低分顺序1:1确定拟聘人员。

  (五)考察

  对拟聘人员,由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人事股、教研室组成考核组对其个人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六)录用

  考察合格者,报请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一)教学教研业绩考核成绩的认定,在县教育局纪检组的监督下,由人事股、教研室共同认定。

  (二)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选聘工作由孟津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选聘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和解释。

  孟津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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