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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商丘永城乡镇卫生院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60人公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 2016-08-2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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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豫政办〔2014〕161号、豫卫发〔2015〕2号和豫卫发〔2016〕1号文件规定,为加强我市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60名,特制定实施方案。本方案公示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8月30日。

  一、特招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特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

  二、特招条件

  (一)特招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乡镇卫生工作

  2、符合专业及学历要求

  3、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9日(上午8:30—— 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光明路与芒砀路交叉口南300米路东)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须填写《2016年永城市乡镇卫生院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信方式。

  ②本人应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拟特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彩色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五张。

  5、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专业技术岗位。

  6、各特招岗位报名人数与拟特招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则相应核减专业技术岗位特招人数。

  7、资格审查贯穿于特招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特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8、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6年9月21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

  (一)笔试

  1、全日制本科以上人员免笔试,其得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所报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生的高分计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所报专业技术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指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

  3、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4、笔试成绩于2016年10月中旬公布,网址:http://www.ycs.gov.cn

  5、笔试成绩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方能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按拟特招专业技术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不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笔试成绩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核减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特招人数。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若同一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岗位拟特招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特招生正式聘用后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或岗位管理,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本方案由永城市乡镇卫生院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52036 0370--2718516 0370--2718989

  附件1、2016年永城市乡镇卫生院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16年永城市乡镇卫生院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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