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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出台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薪酬待遇

河南人社厅 | 2016-11-1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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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薪酬待遇、招聘条件、分级管理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意见》指出,用人额度原则上按实有民警数与警务辅助人员数不超过1∶1的比例配置;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反恐维稳任务艰巨的市县一般不高于1∶1.2的比例。凡比例高于1∶1的,须报省级公安机关和编制部门核定审批或备案。

  统筹确定了各地的薪酬待遇标准。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核定,具体执行标准则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本地区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水平、薪酬结构和补贴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标准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审核备案后执行。

  提高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学历条件。为确保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素质,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统一招聘条件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专以上。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设置了警务辅助人员的层级管理。为拓展警务辅助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增强职业认同感,《意见》将警务辅助人员职级分为七级,并明确了晋升年限。

  此外,《意见》规定,要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警务辅助人员晋升、依法续签或解除合同的主要依据,并与工资待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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