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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洛阳栾川县新闻中心招聘特约通讯员公告

栾川县政府网 | 2017-03-1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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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丰富我县新闻宣传工作的形式及内容,挖掘栾川不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扬向上向善正气,建旅居福地栾川,栾川县新闻中心现面向全县招聘20名特约通讯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新闻事业,有较强的文字采写能力,年龄、性别、学历、职业不限,身体健康。

二、采写要求。以“向上向善、好人好事”等为主要内容采写栾川县域内的社会新闻作品,如:消息、特写、通讯等,传播正能量,树立正面典型,引导社会舆论。

三、刊发要求。特约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在《今日栾川》、中国栾川网、“奇境栾川”党政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县属媒体的,或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媒体刊发的,方可获得相应标准的稿酬。

四、计酬标准。特约通讯员的薪酬按照稿件的数量、刊发媒体、内容等计算。刊发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级重点媒体的报道600字以上每篇600元,600字以下每篇500元;刊发在河南卫视、《河南日报》、《大河报》、大河网等省级重点媒体的报道600字以上每篇300元,600字以下每篇200元;刊发在洛阳电视台、《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网(首页)等市级重点媒体的报道,600字以上每篇200元,600字以下每篇100元;在《今日栾川》、中国栾川网、“奇境栾川”党政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每篇50元。

五、发放方式。特约通讯员采写的新闻刊发后,要在10天内凭样报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栾川县新闻中心采编管理处登记,从4月1日开始,每季度末月20日左右集中发放一次。同一题材的稿件按照高计酬标准发放。

六、采访纪律。特约通讯员必须持栾川县新闻中心颁发的“特约通讯员证”在县内开展采访活动,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要予以配合。在自主采访活动中,要注意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若发生安全意外,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同时,未经县新闻中心允许,特约通讯员不得采写党政领导要闻、各单位工作动态等与社会新闻无关的时政新闻稿件,更不能开展有偿新闻等违背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凡发现此类情况的,将取消其特约通讯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规处理,县新闻中心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七、奖励办法。特约通讯员采写的新闻在“奇境栾川”党政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的阅读量超过5000人次的,可在稿酬基础上增加奖励100元;阅读量超过10000人次的,增加奖励200元。

八、合作采访。特约通讯员可向县属各媒体记者提供新闻采访线索。凡提供新闻线索合作采写的新闻稿件,稿件一经刊发,将酌情计酬。

九、聘任办法。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的人员请填写报名表,并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至栾川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县委一楼东104室),报名表电子版需同时报送(含1寸电子版照片)。一经聘用,将统一发放聘书,特约通讯员证,并定期接受新闻宣传工作培训。报名表电子版报送邮箱:lcxxwk@163.com,报名咨询电话:66830310。

本次招聘所有事项解释权归栾川县新闻中心。

栾川县新闻中心

2017年3月13日

附件:特约通讯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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