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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86名公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6-3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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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需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三)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获得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并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六)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劳动教养的;

  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30至2017年07月04日

  (每日8:00-11:30;14:00-18:00,节假日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与武汉路交叉口向东50米处路北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部。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所需证件、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已就业人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其他事项:

  (1)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现场填写表格并进行确认。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60元。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拟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6人,为保证此次招聘达到优中择优的目的,报名人数需大于拟招录人数的三倍,若报名人数不足,视实际报名情况按照1:3比例核减最终招聘人数。

  2、上机考试

  考核微型计算机使用办公软件的基本技能,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考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上机考试人员,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上机考试。笔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上机考试。

  参加上机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上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考岗位人数和笔试及上机考试的综合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上机考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上机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

  三、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有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递补。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与派遣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必须达到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方可留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直接退回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六、 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满并经单位考核合格留用的,工资待遇分为三档:一档3500元、二档2800元、三档2200元(包含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依《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单位从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为:1600元(含个人社保部分)。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档位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报名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与武汉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部

  报名咨询电话:0379-64961002、0379-61122821

  政治部人事处:刘老师0379-63369713

  主办: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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