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首页 > 河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2017年许昌东城区管委会事业单位招聘150人公告

许昌东城区管委会 | 2017-08-04 11:28

收藏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东城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委托许昌市东兴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服务于基层的工作人员150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0名,招聘岗位共分二大类:

  岗位A基层服务工作人员:在全国范围内计划招聘80人,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2017年东城区委托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岗位B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在全国范围内计划招聘50人,不限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实际社区工作经历或社会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为支持东城区社区建设,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服务岗位就业。本次委托招聘报考岗位A未聘用的考生,将根据全体岗位A未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本着自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充实20名到岗位B工作,薪酬待遇按岗位B标准执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4.同等条件下,报考岗位B的考生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将通过许昌日报、许昌晨报、许昌市人事

  人才网、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xcdcq.com/,向社会公开发布2017年许昌市东城区委托东兴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8月14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许昌市东城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许昌市新兴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大门西侧)。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持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 2017年东城区委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可在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xcdcq.com/下载),另附近期同底彩色二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相关考试培训。本次考试收取考务费30元。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3。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总成绩确定排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岗位A: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B: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本次招聘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请考生于8月22日至8月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许昌市东城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许昌市新兴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大门西侧)领取准考证。

  3.面试:面试工作由东城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城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政审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高低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结果及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xcdcq.com/进行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要求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七)岗前培训

  东城区人社局对岗前培训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区工作现状等有关注意事项。

  (八)签订合同

  完成培训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

  三、薪酬待遇

  岗位A: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待遇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岗位B: 薪酬与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同步增长,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按有关政策执行。其中,基础工资为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的150%,岗位津贴为社区正职每月500元,社区副职每月4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300元。

  四、管理与考核

  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用人单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设岗定责,特别是社区工作人员要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实绩考评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

  五、纪律与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工作要坚持执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东城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六、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东城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政策咨询电话:0374-2956660

  附件1:2017年许昌东城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x

  附件2:2017许昌东城区管委会东城区委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许昌市东兴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


微信咨询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