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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驻马店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3人公告

驻马店人才交流中心 | 2017-09-1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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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河南省公益性岗位开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共驻马店市委统战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1、计算机操作员(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2、司机1名(驾驶证C1以上,男性,驾龄5年以上)

  3、后勤服务1名(女性,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招聘对象

  (一)驻马店市区长期居住人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服从管理,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2、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3、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5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至2017年9月14日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就业科(市文明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近期彩色1寸免冠正面照、个人工作简历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现场报名。

  (二)考试

  1、参加考核人员范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由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面试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单位部分由就业资金负担,月工资不低于驻马店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坚持从严控制、从严管理、依法使用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咨询电话: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 2833513

  中共驻马店市委统战部 2601717 2601708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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