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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阳内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名公告

内乡人民政府网 | 2017-09-2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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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审批相结合的招聘办法,确保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名,具体详见附件1《内乡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研究生、中级以上职称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

  (三)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1、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职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采集照片。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

  报名地点: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下载打印并填写《内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从我县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内乡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加分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我县组织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 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改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专科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委,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详情请登陆内乡政府网、内乡亲民网查询。

  咨询电话:0377-65329189 0377-65328106

  附件1:内乡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主管 部门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聘用人数 岗  位  条  件 备注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77-65328106) 内乡县人民医院 (事业差补) 1001 医师 5 临床医学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30周岁以下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中级以上职称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
内乡县中医院    (事业差补) 1002 医师 6 临床医学
1003 中医师 4 中医学
内乡县乍岖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04 护师 2 护理学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1005 影像 1 医学影像
内乡县灌涨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06 医师 2 临床医学
1007 护师 3 护理学
1008 中医师 1 中医学
内乡县湍东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09 医师 2 临床医学
1010 护师 2 护理学
内乡县七里坪乡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11 影像 1 医学影像
1012 药剂 1 药剂学
内乡县赤眉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13 医师 1 临床医学
1014 影像 1 医学影像
1015 医师 2 中西医结合
内乡县瓦亭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16 医师 1 临床医学
1017 护师 3 护理学
内乡县夏馆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18 医师 1 临床医学
1019 护师 1 护理学
1020 中药 1 中药学
内乡县马山口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21 医师 4 临床医学
1022 护师 4 护理学
1023 影像 1 医学影像
内乡县王店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24 医师 2 临床医学
1025 护师 3 护理学
内乡县桃溪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26 护师 1 护理学
1027 检验 1 医学检验
内乡县赵店乡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28 医师 3 临床医学
1029 护师 2 护理学
内乡县余关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30 医师 1 临床医学
1031 护师 2 护理学
内乡县板场乡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32 医师 1 临床医学
1033 护师 1 护理学
内乡县师岗镇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34 医师 4 临床医学
1035 护师 5 护理学
内乡县大桥乡卫生院 (事业差补) 1036 医师 3 临床医学
1037 护师 1 护理学

 
 附件2:内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内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   岁)   照片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执业资格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工作 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学习及工作简历  
本人承诺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考试,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资格审查 意    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序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填写时请使用正楷字体,不得涂改;
2、除序号和审核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报考者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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