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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乡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招聘派遣制人员体检通知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 2017-10-1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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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共11名,其中乡(镇)财税所基层岗位工作人员8名,护士3名(名单见附件1)。

请各位参加体检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具体体检须知见附件2。

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个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职位空缺,原则上经招聘领导小组决议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附件1

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

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早上7:5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新乡市牧野区荣校路32号,新乡市田家炳高级中学斜对面)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体检费用为90元/每人,费用自理。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并登记,勿做X光检查。

6、体检人员对可立即提供结果的体检项目,如视力、血压等可当场确定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向工作人员提出,待体检结束统一组织复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8、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离开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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