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事业单位录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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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濮阳清丰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名单公示

清丰县人民政府 | 2018-01-23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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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拟确定下列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请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2018年1月29日、1月30日(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119房间(县朝阳路西段路北)进行资格复审:(1)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2)资格复审表(见附件)一式两份;(3)网上报名上传的同版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4)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6)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原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

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xls

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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