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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郑州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80人公告

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2018-02-0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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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储备培养一批适应巩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党政后备人才,经巩义市委、市政府研究,从2017年开始实施“巩义英才引进计划”,现将2018年人才引进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定向引进计划人数80名,具体岗位设置、专业类别和人数另行发布公告。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对我市政治经济、城建规划、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投融资、农业水利、环境治理等领域和重点行业引进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不含定向生和委培、在职研究生)。

三、引进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且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现任或曾担任学院及以上学生干部优先。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巩义英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巩办〔2017〕62号)相关规定,简化程序,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2月份在全国相关招录信息网及各大院校就业网站公开发布招录信息,并通过提前联系各高校就业处及院系教师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发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3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gyrcy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应届(或往届)。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向面试对象发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巩义市政府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与引进岗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将在相关重点高校召开面向应聘者的现场宣讲会,介绍巩义市情、各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及招录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纸质版),并带上三方协议,用人单位接受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经资格审查后认为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通知现场直接考核的时间及地点。

3、报名材料

(1)2018年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

(2)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3)二代有效身份证和二寸免冠照片。

(4)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聘书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需盖章)。

注:应聘者需向报名邮箱gyrcyj@126.com打包发送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和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者还需现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和二寸免冠纸质照片。

(三) 资格复核和面试

在面试或高校现场直接考核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2018年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盖章)。根据面试或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引进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引进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巩义市政府、巩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1、考核试用。引进毕业生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由市委组织部、聘用单位共同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管理,聘用单位负责人事和日常管理。试用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对定向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工资待遇。引进的全日制博士,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六级职员工资待遇。引进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试用考察期间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引进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政策待遇参照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执行。在我市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3、住房保障。引进毕业生均提供人才公寓居住,人才公寓建成前由用人单位安排临时住房,配备生活必需品。愿意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发放购房补助,硕士给予购房补助6万元,博士给予购房补助10万元。

4、政治待遇。引进毕业生直接列入我市党政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在我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可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

5、其他待遇。引进毕业生以“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gyrcyj@126.com

联系电话: 0371-64369636(巩义市人才办)

0371-69580019(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由巩义市人才办、巩义市人社局共同解释。

附件:

2018年郑州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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