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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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郑州市中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面向社会)

郑州教育网 | 2018-03-2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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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原区实际情况,中原区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特作如下安排: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中原区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中原区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高新区到中原区进行认定)。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学段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学段一致的辖区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到中原区教体局208室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要准确真实,与现场确认材料相符,否则,将不予受理。认定机构受理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手写无效,签名必须手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一、二类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第三类申请人由所在学校开具)原件一份;

  (3)到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要使用幼儿园专用体检表);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辖区内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辖区但人事关系在辖区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纸质)或由社保局开具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第三类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即可));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第三类申请人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三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2份。

  (8)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标明学段、学科、姓名)。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密切关注郑州市教师资格网,并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时间安排

  第一次认定

  (一)网上申报时间:3月26日7点至4月1日22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

  (二)体检时间、地点:4月2—4日早上7:00

  医院地址:桐柏路与协作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郑州市中心医院2号楼(新急诊科)2楼体检中心(咨询电话:13838073536)。

  体检注意事项:申请人提前填写表头,粘贴照片,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中原区”,空腹前往。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4月10日--1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提交材料地点:桐柏北路176号中原区教体局208室。

  第二次认定(凡在第一次认定时具备条件的应参加第一次认定,因参加第二次认定,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晚而影响本人参加有关招教考试的,责任自负)

  (一)网上申报时间:6月13日7点至6月19日22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

  (二)体检时间、地点:6月21—23日早上7:00

  医院地址:桐柏路与协作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郑州市中心医院2号楼(新急诊科)2楼体检中心(咨询电话:13838073536)。

  体检注意事项:申请人提前填写表头,粘贴照片,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中原区”,空腹前往。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6月27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提交材料地点:桐柏北路176号中原区教体局208室。

  咨询电话:0371—67634022

  中原区教体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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