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考公告

首页 >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2018开封顺河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8人公告

顺河区人民法院 | 2018-06-22 19:18

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司法辅助人员(含2名执行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从事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包括庭审准备、记录,卷宗的整理、装订、归档,案件信息的录入等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执行辅助业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专业为法学类专业(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年6月22日至2000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执行辅助人员2名,要求为男性,身高1.72米以上。

  5、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和编辑等工作;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存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日。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开封市公园路28号东京客栈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2011办公室

  联系人:任主任 宋小非 联系电话:0371--23809395

  4、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下列材料现场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证明、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2张;

  (3)《报名登记表》一份。

  初审合格后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试。提交材料务必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招录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试及政审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工作。不合格的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每月工资1850元(含应交社保的个人部分),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将按内部管理有关规定提供就餐、服装、培训、办公用品、工会福利等方面的必要保障。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报名登记表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3、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在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网(http://kfshfy.hncourt.gov.cn/)及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hunhequfy)上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信息由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附件: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报名登记表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