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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鹤壁市山城区国企招聘22人公告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 | 2018-07-0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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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其中:副总经理5名,总工程师1名,总会计师1名,总经济师2名,工作人员1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诚信廉洁,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任职条件详见《鹤壁市山城区2018年国有公司招聘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曾受到开除处分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5.在其他单位参加应聘或任职中被认定提供虚假履历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7日至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山城区朝阳街与长风路交叉路口西南角一楼)。

报名咨询电话:0392-2559971(报名前后)

报名咨询电话:0392-2663010 (报名期间)

(二)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鹤壁市山城区2018年国有公司人员招聘报名表》(自行从www.hbscq.gov.cn下载,内容需计算机打印填报)一式2份;报名表上粘贴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最低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照3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4.应聘人员均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记录或其他能够证明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不得代报。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与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权利。

7.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获得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管理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可同时参加面试确认。

3.面试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缺少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递补。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不按要求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待遇详见《鹤壁市山城区2018年国有公司招聘需求表》。

本次招聘事宜由中共山城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2-266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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