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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驻马店人社局 | 2018-07-1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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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河南省公益性岗位开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纪委监察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司机10名(持C1证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在驻马店市区常住的男性公民。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在部队从事驾驶工作的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四)驾驶里程10万公里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六)招聘对象:符合下列对象之一且符合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6、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解聘驾驶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6日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或检察机关原聘用合同、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驾驶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和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负责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采取技能测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技能测试以场地考试和路试为主,具体测试方案由市车管所制定。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素养、文化水平和安全驾驶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其它综合素质。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技能测试占60%,笔试和面试各占2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进行等额初选,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考核、体检,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于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月工资不低于驻马店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经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其他事项

坚持从严控制、从严管理、依法使用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由市纪委监察委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市纪委监察委 2600638

市劳动就业处  2833513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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