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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阳南召选调教师85人公告

南召县人民政府 | 2018-08-1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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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秋期面向全县乡村中小学公开选调85名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为做好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试讲课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学科及名额

(一)县浩创实验小学选调教师65名

学科 人数 合 计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体 育 音 乐 美 术
合计 65 27 19 8 4 4 3

(二)城关镇初中选调教师13名

学科 人数 合计 语文 英语 物理 政治 历史 音乐
合计 13 4 2 2 1 3 1

(三)县思源实验学校选调初中教师7名

学科 人数 合 计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政 治 生 物
合计 7 2 2 1 1 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此次县城小学、初中选调教师的范围为全县(城关、城郊两乡镇除外)十三个乡镇的中小学教师。

参加选调教师应具备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选调小学教师条件

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毕业证;

2、已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体育、英语、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或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上的学科相一致;

4、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现在小学任教的;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调初中教师条件

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毕业证;

2、已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报学科为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或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上的学科;

4、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宣传发动。县教体局将召开全县除城关、城郊两乡镇外的13个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会议,传达贯彻关于县城初中、小学选调教师的有关精神,并要求乡镇传达到所属中小学校的每个教职员工。在此基础上,选调工作方案将在县政府、县教体局公示栏内张贴,在县政府网站和县电视台进行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凡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均可自愿报名。报名者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任教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和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本人填写选调报名表,并当场照像。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教师,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南召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选调办法

选调办法采取面试讲课,讲课内容:初中我县现行八年级上册;小学我县现行五年级上册。(讲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讲课准备时间12分钟,讲课10分钟,评委按百分制打分(要求保留一位小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分数。聘请异地优秀中小学教师担任评委。

(四)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对象的讲课成绩名次,按各科教师选调指标名额,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面试讲课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不予选调。根据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保调出乡镇的骨干教师基本稳定,每乡镇录取选调人员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各限3名,其它学科各限1名;初中各学科各乡镇限录取1名。

(五)办理选调手续

选调结果报县政府同意后,有关部门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手续。

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确定,要按时到新单位报到上班,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再返回原单位工作。对不按此规定执行的,除根据情况接受组织处理外,5年内不准再参与县城教师的选调和调入县城学校工作。

对已确定的选调人选,经举报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2、选调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讲课舞弊的;

3、在选调期间,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未作出处理的;

4、原参加选调县城中小学教师已经录用,后自动放弃又回原学校工作不满5年的;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加本次公开选调教师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城初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在县政府领导下,县政府办、监察委、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领导共同参与,协调指导这项工作。

如有未尽事宜,按县公开选调县城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南召县公开选调县城中小学校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八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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