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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河南三门峡灵宝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面向社会开展)

灵宝市教体局 微信公众号 | 2018-09-1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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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下半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陆续开始,网报申报时间为9月20日—10月12日。各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详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三门峡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灵宝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灵宝市户籍;

  2.持有灵宝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人事档案关系在灵宝市。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2015年(含)之前入学)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在服务期内的我市特岗教师,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免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与考取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我省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政策,自2018年起不再招录无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本次认定是对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最后一次认定。

  (三)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完毕后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

  (2)灵宝市辖区以内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或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5)学历证书(指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另外,第一类申请人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是师范生的材料,譬如: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和成绩单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和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及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一式一份)。 第三类申请人的特岗教师由特岗教师服务所在县核实。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请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处。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认定地点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时间地点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全市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9月20日—10月12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其中10月1日—7日教育部关网不能报名)。

  (二)申请人必须到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时间和地点:

  (1)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于10月18日-19日到灵宝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联系电话:0398-8639052。

  注意事项:体检当日上午7:50到达指定地点,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保存。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请按照三门峡教育信息港有关公告要求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于10月23日-25日工作时间到灵宝市教育体育局综合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地址:灵宝市新华路与桃林街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98-8656175。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请按照三门峡教育信息港有关公告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四)请申请人留意灵宝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号(lbjtj)的通知,查看认定结论及领证通知,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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