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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招才引智】2018信阳大别山干部学院招聘5人公告

信阳人事考试网 | 2018-10-10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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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河南招才引智:2018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415人公告

  大别山干部学院是河南省委组织部重点建设的三所干部学院之一,为信阳市委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学院位于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首府所在地、山水红城——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占地面积696亩,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占地188亩,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2015年3月建成投入使用,可同时容纳500名学员培训、800名学员就餐,教学生活、运动健身设施齐全。正在建设二期工程,包括主体育馆、训练馆、游泳馆等体育设施、学员公寓及香山校区维修改造、千里跃进纪念园项目,占地260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500名学员食宿,计划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学院餐饮、住宿、保洁、安保、园林绿化等委托专业公司管理,对外地来学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工作餐和住宿。

  学院立足大别山丰富、厚重的革命历史资源和众多的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通过专题教学、现场教学、访谈式教学、体验式教学、研讨式教学、情景教学等形式,开展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的党性教育,是一所在河南独具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党性教育基地。学院被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防大学、中央团校确定为现场教学基地,被中央编办确定为培训合作点。

  依据《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信阳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对照《信阳市2018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面向国内外绿色通道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现将大别山干部学院通过绿色通道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5名专业人才的补充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1 人。要求全日制本科(一本)以上学历,有实际网络工程经历者优先。

  2、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1 人。要求全日制本科(一本)以上学历,有博物馆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中国近现代史专业1 人。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政治学或经济学或教育学专业1 人。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5、新闻与传播或播音主持专业1 人。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电视台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年龄上:本科25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复审、考核招聘、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按照《信阳市2018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面向国内外绿色通道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执行,具体详见信阳党建网或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四、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9:00至11日17:00。具体流程详见信阳党建网或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信阳市2018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面向国内外绿色通道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五、资格复审

  网上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本人于2018年10月12日9:00至17:00到大别山干部学院教学综合楼316会议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材料和相关要求详见信阳党建网或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信阳市2018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面向国内外绿色通道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六、考核招聘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知识测试、面试、试讲等形式进行综合素质考试,考试时间将在大别山干部学院官网发布。

  七、体检、公示、聘用

  按照《信阳市2018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面向国内外绿色通道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执行,具体详见信阳党建网或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八、相关待遇

  对聘任到相应岗位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社会保险法》要求办理入编、工资、参保等手续。

  2、享受《信阳市关于实施“信阳英才计划”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意见》相应政策待遇(具体见附件1)。

  3、享受《中共新县县委、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红城英才计划”的意见》相应政策待遇(具体见附件2)。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项,按照《信阳市2018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面向国内外绿色通道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执行,具体详见信阳党建网或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联 系 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376-7655593 18236252307

  邮 箱:dbsgbxybgs@126.com

  附件:1、信阳市关于实施“信阳英才计划”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意见

  2、中共新县县委、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红城英才计划”的意见

  大别山干部学院

  2018年10月8日

  信阳市关于实施“信阳英才计划”

  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意见

  (2017年6月13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全面提升我市的人才竞争力、科技竞争力、产业竞争力,现就我市实施“信阳英才计划”引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我市的生态和交通区位优势,坚持“差别竞争、重点突破、特色取胜”的工作思路,“引育结合、以引为主”的引才理念,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形成群贤毕至、人才辈出、以才兴市的生动局面,为推进“一市一区三枢纽”和“五个信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围绕我市“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新型建材、绿色食品、现代物流、现代家居、医药制造等产业,以及现代金融、旅游、健康养老等高成长性服务业,依托信阳国家级保税物流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三所本科院校,13个产业集聚区,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信阳英才计划”。5年内,引进培育10个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0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家,300名拥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引育对象

  引育对象重点是:具有创新创业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或填补国内,初步具备实现产业化的条件,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成果来信阳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才(团队):

  (一)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人才(团队带头人)一般为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在相关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对某一领域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并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潜力,对我市经济社会有巨大贡献及引领作用的领军型人才。团队核心成员须有3人以上。

  (二)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家

  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为业内普遍认可的领军型人才。本人在信阳创办科技型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或在信阳与他人联合创办科技型企业,本人所持股权不低于30%。

  (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人才(团队带头人)一般为在某一领域造诣较深,拥有关键技术和重要科技成果,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或学术影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能够实现产业化并具有市场前景,为业内普遍认可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特别是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拥有海外创业经验的青年归国人才,或符合我市发展需求,拥有良好发展前景,能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的创新创业人才。

  对信阳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和“专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或第三方评审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三、引育方式和责任主体

  探索“引育项目+引育资金+引育人才”、“产业需求+现场引才+成果转化”等方式,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引才育才工作。

  (一)“引育项目+引育资金+引育人才”方式。利用网络、报纸大力宣传“信阳英才计划”,发挥市、县在外商会、联谊会的平台作用,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团队)到信阳创新创业,实现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同步。

  责任主体:以各县区党委、政府和管理区、开发区党委,市委、市政府在外商会、联谊会为主。

  引育措施:引育责任主体根据本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积极与有创新创业意愿的人才(团队)对接,做好动员、引进到创新创业项目研发、孵化、产业化等各个环节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产业需求+现场引才+成果转化”方式。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定期赴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和人才比较集中的城市,现场识才、引才。

  责任主体:以市委组织部协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为主。

  引育措施:每年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引育责任主体组团赴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和人才比较集中的城市,有针对性地现场动员优秀人才(团队)到我市创新创业,并对创新创业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归口提出评审意见。

  (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对我市急需的资本运作、金融创新服务等领域人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研究引进。

  四、资金支持

  “信阳英才计划”人才落地的创新创业项目,享受以下资金支持:

  (一)项目产业化资金资助

  1.对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按不同层次给予项目产业化资金资助。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3000万—5000万元项目产业化资金资助;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专家团队及同等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500万—1000万元项目产业化资金资助。市级以上其它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100万—300万元项目产业化资金资助。

  2.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按不同类型给予支持。创业领军人才给予4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全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3.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家给予200万元项目产业化资金资助。

  4.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给予100万元项目产业化资金资助;全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给予50万元项目研发资金资助。

  5.对由领军型人才(团队)所主持的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且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奠基性、战略性、支撑性作用的,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产业化资金资助。

  (二)融资支持

  1.股权投资支持:根据创新创业项目实际投资额度,经论证审批后,可由我市产业发展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政府引导基金提供实际投资额20%左右的股权投资。

  2.跟进投资支持:创新创业项目成功吸引社会风险投资的,可由市产业发展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政府基金提供10%-30%的跟进配套风险投资,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贷款担保支持:创新创业项目进入中期或产业化初期,因流动资金不足申请融资的,由市担保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融资担保。

  4.贷款贴息支持:对于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的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认定,创业初期3年内通过银行融资所付银行利息,由同级财政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补贴。对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20%(含),每户企业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创新创业场租支持

  对“信阳英才计划”人才落地的项目,由项目落地方负责提供分别不低于30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3年内免租金。自行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由项目落地方按市场价格给予租金补助。需要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按照工业用地标准优先供地。

  (四)协同支持

  落户我市产业集聚区、科技园区、孵化器的“信阳英才计划”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除享受市定政策外,还可享受该产业集聚区、科技园区、孵化器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发展支持

  (一)科技创新支持

  1.支持“信阳英才计划”人才所领办创办的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强企备案)企业、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等。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强企备案)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中药现代化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基地),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经备案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给予奖励80万元,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给予奖励10万元。

  2.支持“信阳英才计划”人才申报各类科技奖项,提高市级奖励标准。对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奖项中的一、二、三等奖项的,给予国家或省(部)奖励金额50%的资金奖励。对获得的发明专利、科技含量较高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授权专利,分别给予每件5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涉外授权专利给予每件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的省政府专利奖一等奖和特等奖,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的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和金奖,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3.支持“信阳英才计划”人才所领办创办的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主持研制和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平台建设支持

  1.支持“信阳英才计划”人才与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基地、流动站)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给予10万元奖励。同一级别的研发平台不重复奖励,省级以上补足差额。

  2.支持建设众创空间。对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鼓励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引进专业化、高层次运营团队,对自有孵化资金投资在孵企业,财政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或跟投。

  (三)协同创新支持

  支持“信阳英才计划”人才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牵头组建电子信息、新型建材创新联盟等一批对支柱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区域技术联盟、创新联盟和标准联盟,形成融科研、服务、人才输送、投资于一体的产业链关系。对牵头新组建国家级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企业或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四)股权与分红激励

  1.鼓励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信阳英才计划”人才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驻信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以转让或许可职务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可按不低于50%、最高100%的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

  2.鼓励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经评估或协商,允许“信阳英才计划”人才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按注册资本最多100%的比例作价入股。研发团队将个人收益直接用于创办企业或投入受让企业所形成的股权收入,在形成现金收入后,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荣誉激励

  (一)培优激励。定期组织“信阳英才计划”人才到清华大学等著名高校学习、到行业领军企业深造等,促使他们知识常新、成果常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百人计划”等市以上重点人才计划;优先推荐参加省管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优秀人才评选。对荣获中原学者、专有知识产权等高端创新人才及团队的,给予10万元奖励;荣获省创新型企业家的,给予20万元奖励。建立拔尖人才绿色通道,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随时进入市级拔尖人才队伍;建立市级荣誉制度,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特殊贡献人才等。设立引育人才“伯乐”奖项。

  (二)岗位激励。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带头人、科技创业企业家制度,并将其纳入市、县智库,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调驻信阳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兼职教授、研究员等兼职岗位。

  (三)职称激励。“信阳英才计划”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引进后作出较大贡献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领办创办企业3年以上的企业家,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纳税、社保、就业、环保、安全生产等进行考核,可直接认定高级经济师资格。

  七、服务保障

  (一)家庭安置。“信阳英才计划”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岳父母可以随迁。配偶在原单位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人事和编制部门在空编单位协调调动工作。

  (二)子女入学。“信阳英才计划”人才的适龄子女,需入幼儿园的,优先解决入园需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接受高中教育的,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住房保障。支持各地建设专家公寓或人才周转房,按照“人进房住、人走房收”的原则安排无偿使用。“信阳英才计划”人才在我市定居且服务满5年后需购置商品房的,按不同层次,分别给予80万、40万、20万等不同金额的购房补贴。

  (四)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信阳英才计划”人才申报养老保险时,原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在市、县区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绿色通道”,为“信阳英才计划”人才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

  八、工作措施

  (一)工作机制。“信阳英才计划”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等相关委局发挥识才引才育才职能,市财政局做好相关资金的核发和监管工作,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围绕本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谋划引才育才重点,做好申报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评审程序。在全市范围内注册创办或合办企业引育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均可申报“信阳英才计划”。实行常年受理申报,每半年集中组织评审一次,具体要求以公告为准。特别急需的人才项目,可即报即审。申报评审认定程序为:发布公告,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以及市直相关单位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初步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市委常委会确定人选,项目资助。

  (三)考核评价。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信阳英才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和绩效评估,及时研究调整政策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实施“信阳英才计划”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工作纳入各县区和市管管理区、开发区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四)退出机制。坚持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强化人才发挥作用情况的考核,规范用人单位与人才之间的契约行为,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评价、激励人才。委托第三方对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履职较好、经费使用规范、产业带动效果明显的,予以奖励;对发挥作用不明显的,调整或取消对其的相关激励政策;对存在违法乱纪、品行不端等行为的,取消相关人才待遇。

  各县(区)、管理区和开发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

  中共新县县委 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红城英才计划”的意见

  (2018年2月12日)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吸引聚集更多人才来新县创业发展,现就实施“红城英才计划”引进培育高层次和紧缺实用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围绕文化旅游、绿色食品、医药制造、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以及教育、卫生、城建、交通、生态环境、农业、水利、财会、金融、体育、健康养老等重点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人才需求现状,3—5年内,着力引进300名以上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紧缺实用人才,为“山水红城、健康新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适用范围

  所引进人才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人才,不包括已在本县工作或在本县范围内流动的人员。

  三、引进对象

  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并符合我县年度紧缺人才目录范围,根据不同条件,主要分以下四类:

  第一类: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

  第二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第三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通过公开招聘无法引进的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第四类: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经研究同意后,可不受年龄、学历、职称职位等条件限制。

  四、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5年的服务协议,可有针对性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主要有10条:

  第一条:编制待遇。建立人才专项编制。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编制,专门用于各类紧缺人才的引进。2018年,预先安排事业编制50名。

  第二条:住房待遇。县政府集中建设人才公寓或周转房,供第一、第二类人才在新县工作期间无偿使用。第三类人才,视情况可临时使用人才公寓或周转房,或者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住房或报销房租,最长享受5年。所有类型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以上优惠政策终止。

  第三条: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新县购首套房的,第一、第二、第三类分别按购房总额的80%、70%、30%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分别不超过80万元、60万元、20万元,分五年逐步到位。其中,在新县工作不满10年的,所享受的购房补贴按原额退回。

  第四条:薪酬补贴。引进人才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薪酬的基础上,按所属类型和级别,5年内,另外享受每月1000-12000元的政府薪酬补贴。

  第五条:高薪待遇。对重要急需人才,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行高薪引进或聘用。

  第六条:优先提拔。引进人才在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下,优先解决副科级待遇,原则上研究生在本县工作年限至少满一年、本科生至少满三年,博士生直接享受。

  第七条:个人所得税补贴。按个人实缴标准,5年内分别给予第一、第二、第三类人才80%、60%、30%的补贴。

  第八条:医疗补贴。对第一、第二、第三类引进人才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分别给予80%、60%、30%补贴,每年门诊费补贴不超过2万元、住院费用补贴不超过10万元。

  第九条:配偶子女随迁照顾。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采取调动、聘用、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所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问题,教育部门择优、合理安排其子女就学问题。

  第十条:职称优先聘用。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聘任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补充说明:

  1.第四类引进人才,经相关专家评审机构评审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按相应类别享受优惠政策。

  2.所引进人才(包括到县内自主创新创业的人才)带来的创新创业项目,在符合条件下,可同时享受项目产业化资金资助、金融支持、场租支持、平台建设支持等。

  五、引进方式

  1.根据用人单位申请,经初审后分行业、分层级制定引进人才具体方案,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纳入全县年度紧缺人才目录范围,并分头抓好实施。

  2.引进人才对象要突出新县籍,引进人才类别要突出重点行业和急需领域。

  3.灵活形式、多途引进。对第一、第二类等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兼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或客座教授等方式柔性引进;对第三类等紧缺人才可采取入校招聘、公开招录、委托培养等方式,面向全国和各类高校引进。

  4.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六、保障与服务

  1.引进人才工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县人社局等部门具体实施。

  2.设立人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3.企业等非财政供给单位所引进人才可同时享受优惠政策第二、第七、第八、第九、第十条;所需要的薪酬补贴、购房补贴、高薪待遇等由用人单位承担,县财政按引进人才的类别和层级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4.建立健全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奖优罚劣,对作用发挥不明显或有违纪违规现象的,取消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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