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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周口川汇区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2名公告

川汇区政府网 | 2018-10-2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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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派驻全覆盖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选调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岗位上来,为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选调职位与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12名科级以下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具有川汇区正式行政编制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勤奋敬业、遵规守纪,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行政编制身份报名人员需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报名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人事档案材料齐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信息准确;

  7.报考选调岗位与自身当前编制身份应保持一致性;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存在其他不适合到派驻机构工作的情形;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川汇区人社局西服务大厅(中州路与西大街交叉口)。

  2、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须登陆川汇区政务网(网址http/www.chuanhui.gov.cn/),下载并填写《川汇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填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川汇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抽调组织、纪委监委、编制、人事、教育等相关部门专业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选调报名资格。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川汇区政务网(网址http/www.chuanhui.gov.cn/)上公示。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国情省情市情、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本次选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

  《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川汇区政务网(网址http/www.chuanhui.gov.cn/)上公示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川汇区人社局西服务大厅(中州路与西大街交叉口)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考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川汇区政务网(网址http/www.chuanhui.gov.cn/)上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资格人选,名单在川汇区政务网(网址http/www.chuanhui.gov.cn/)上公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公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确认未通过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达不到选调比例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选调确认的最低笔试分数线成绩,才能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川汇区政务网(网址http/www.chuanhui.gov.cn/)上公示。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举止仪表等要素。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按公示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和公示

  (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认为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成立考察组,按德、能、勤、绩、廉等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写出正式考察报告。如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并按要求进行考察。

  (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由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川汇区政务网(网址http/www.chuanhui.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选调人员人事关系。

  七、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川汇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选调工作,对本部门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按照本次选调方案要求提供全方位的工作支持。在整个选调工作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解释工作由川汇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电话:0394-8568569

  区纪委组织部电话:0394—8561515

  附件:周口川汇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川汇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部分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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