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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周口市扶沟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扶沟政务网 | 2018-12-0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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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按照周纪发【2018】1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30名(其中女性6名、男性24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不从事看护工作之外的其他警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30周岁(2000年11月30日—1988年11月30日)。

4.身高: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户籍地:河南省周口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纹身、有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和身体缺陷,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工作岗位的。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信息

2018年12月03日通过扶沟县政务网等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07日至12月0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扶沟县行政服务大厅(扶沟县创业大道与园区1号路交叉口)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经工作人员进行初审验证,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后,现场如实填写《扶沟县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蓝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组抽调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有关证件等进行认真审查,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

(1)应聘者在12月13日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共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按1:1.5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中长跑(男1000m、女800m)两项。

(2)纵跳摸高男≧265厘米、女≧230厘米为达标标准。

(3)中长跑男1000m≦4’25”。女800m≦4’20”为达标标准。

(4)体能测试合格者即可进入面试。

(5)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资格造成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

(3)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考生总成绩及时在扶沟县政务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5.体检结果及时在扶沟县政务网公布。

(五)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国共产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2.岗前培训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录取聘用的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凡违反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4.被聘用人员薪酬按照合同制有关要求执行,由用工合同约定,同时,建立薪酬动态增长机制,确保队伍人员稳定。每两年换发一次服装。按有关规定交纳各种社会保险。

五、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扶沟县公安局0394-6221632转31036

扶沟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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