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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郑州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80人预公告

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2019-01-1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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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进计划

  本次定向引进计划人数80名,具体岗位设置、专业类别和人数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引进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在职研究生)。

  三、引进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且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现任或曾担任学院及以上学生干部优先。

  四、引进方式

  1、组织面试。经审查,对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通过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录。

  2、直接考核。经审查,对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录。

  五、报名方法及材料

  1、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gyrcy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应届(或往届)。

  2、报名材料

  (1)2019年河南省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

  (2)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3)二代有效身份证和二寸免冠照片。

  (4)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聘书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需盖章)。

  六、相关政策

  1、考核试用。引进毕业生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试用期为1年。

  2、工资待遇。引进的全日制博士,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六级职员工资待遇。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试用考察期间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引进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政策待遇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执行。在我市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3、住房保障。引进毕业生均提供人才公寓居住,人才公寓建成前由用人单位安排临时住房,配备生活必需品。愿意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发放购房补助,硕士给予购房补助6万元,博士给予购房补助10万元。

  4、政治待遇。引进毕业生直接列入我市党政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在我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可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

  5、其他待遇。引进毕业生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硕士给予3万元安家费,博士给予5万元安家费。同时以“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gyrcyj@126.com

  联系电话:0371-64369636(巩义市人才办)

  附件:2019年河南省巩义市定向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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