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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开封尉氏县人民法院招聘28人公告

尉氏县人民政府 | 2019-02-1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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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尉氏县人民法院现委托开封市鑫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一)书记员18名,从事审判辅助事务(包括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庭审记录,卷宗的整理、扫描、装订、归档,案件信息的录入)工作,及其他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等;

  (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0名,负责协助维护审判工作秩序,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处理涉诉信访应急工作,及其他司法警务工作。

  (三)用工性质:劳务派遣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书记员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学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2.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强文字编辑排版技能,文字听打、看打均要求达到每分钟8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

  3. 具备初级以上速录证书的优先聘用。具有高级速录证书,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

  1.招聘对象为退伍军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5cm以上;

  3.工作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4.有驾驶证、相关岗位技能证书、专业特长的人员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3. 在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

  4.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02月20日至2019年0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鑫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尉氏县人民路西段技工学校大门西邻)

  咨询电话:0371-2320086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尉氏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可提前至开封市鑫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索取或现场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明)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合符招聘条件随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

  1.技能测试

  (1)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听打看打,主要考核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步、4X10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俯卧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按照1:1.1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经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顺延。

  (六)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尉氏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在相关岗位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开封市鑫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第一次期限为1年,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尉氏县人民法院工作。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月工资1200元。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人月工资不低于1600元 (包含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为录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险。

  4.享有正式干警早、中餐补助。

  5.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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