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一经批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
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当江河、湖泊、水库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时,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情况紧急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