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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商丘市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面试公告

商丘市阳光检务网 | 2019-02-2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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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检察院、省人社厅《河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豫检会[2018]14号)要求,现将商丘市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9年2月24日全天。

  二、面试地点:商丘市实验小学(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路东699号)。

  三、面试考室安排:

  第一考室、第三考室:报考商丘市院考生;

  第二考室:报考永城市院、宁陵县院考生;

  第四考室:报考虞城县院、民权县院考生;

  第五考室:报考夏邑县院考生;

  第六考室:报考柘城县院、睢县县院考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于2月24日上午6:30-7:00到指定候考室报到(考生候考室安排详见附件),并按要求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3.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不得佩戴明显饰物或饰品。

  4.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5.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6.考生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7.考生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及时停止答题。

  8.考生不能在面试试卷上涂写、作答,要保持面试试卷的清洁,以保证下面的考生正常面试。

  9.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10.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拒不服从安排和扰乱考场秩序者以及在面试过程中有其他舞弊或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商丘市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面试考生候考室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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