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师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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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许昌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许昌学院人事处 | 2019-04-0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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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简介

  许昌学院坐落于汉魏故都——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地处“中原之中”,既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又是一座蓬勃发展的现代新城。许昌区位优势突出,距省会郑州80公里,是中原城市群、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之一,郑许一体化正加速推进。许昌交通条件便利,形成了集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航空为一体的快捷交通体系。许昌经济基础雄厚,现代工业体系齐全,重点产业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稳居河南第一方阵。许昌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中国花木之都、三国文化之乡、陶瓷文化之乡、腊梅文化之乡,先后获得国家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国家森林城、国家生态园林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等称号。

  学校2012年通过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被确定为河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2015年成为首家省市共建的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并入选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2016年获批“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立项建设。

  学校校园占地近3000亩,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16万册,电子图书资源丰富。学校现有教职工1565人,其中专任教师1334人,副高以上职称44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300余人、硕士学位教师810人。有全国优秀教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师德先进个人6人,河南省特聘教授1人,河南省教学名师2人;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入选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9人入选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有5个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3个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聘请院士、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青、中原学者等学术领军人才在内的30余名特聘教授和兼职教授。

  学校现有65个本科专业和14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十个学科门类。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课程改革试点专业,30多个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省级教学科研创新平台,设有2个院士工作站等。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多人。

  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师队伍,实现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人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一)。

  二、招聘教师基本条件

  (一)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二)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学历、学位俱全)的副教授

  (1)副教授年龄在45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2.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1)年龄在40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双一流高校优先。

  三、引进各类人才条件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人选和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具体待遇详见附件二》。

  (二)学科带头人具备条件及相关待遇

  具备条件:

  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科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发表论文6篇以上;工科博士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一区1篇);人文社科类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2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国家级A类期刊,或3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国家级B类以上期刊(其中至少1篇国家级A类期刊)。

  2.理科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发表论文4篇以上;工科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二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一区1篇);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并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我校认定的国家级A类期刊发表1篇或B类期刊发表3篇。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省自然科学奖、省人文社科成果一等奖以上。

  4.主持其他重大工程或应用项目,经学校专业审议通过,并经学校研究同意的。

  相关待遇:

  1.住房补贴:校外购房100万元/人(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或者免费提供面积150㎡左右的校内住房一套。

  2.安家费:7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工科50万元;理科、文科:30万元。 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与使用。

  (三)A类博士研究生认定标准及相关待遇

  认定标准:

  1.理科博士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应有1篇发表在一区期刊)。工科博士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1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国家级A类或B类核心期刊)。

  2.理科类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二区发表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科类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并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国家级A类或B类核心期刊;

  3.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人文社科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

  4.主持其他重大工程或应用项目,经学校专业审议通过,并经学校研究同意的。

  相关待遇:

  1.住房补贴:校外购房40万元/人(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或者免费提供面积100㎡左右的学校多层集资房一套。

  2.安家费:40万元,副教授职称45万元,教授职称5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20万元,副教授职称25万元,教授职称30万元。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与使用。

  (四)B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相关待遇

  基本条件:

  在本学科和专业的核心期刊上,理科在SCI四区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4篇以上(其中应有1篇发表在二区及其以上期刊),工科在SCI四区及以上期刊或EI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文科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胜任所在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教学研究能力;教学效果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科研条件。

  相关待遇:

  1.住房补贴:校外购房40万元/人(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或者免费提供面积100㎡左右的学校多层集资房一套。

  2.安家费:20万元,副教授职称25万元,教授职称3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

  (1)工科:15万元,副教授职称20万元,教授职称25万元。

  (2)理科、文科:10万元,副教授职称15万元,教授职称20万元。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与使用。

  以上论文均要求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CI论文分区执行中科院分区标准;EI论文要求为EI期刊论文。

  (五)其他待遇及要求

  1.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博士校内享受高一级职称待遇,享受期限为5年,5年后按照实际职称聘用,享受对应工资待遇。

  4.博士试用期1年,服务期10年。

  3.学科带头人和A类博士配偶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双证),解决编制;博士配偶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双证),学校按人事代理校内安排工作。

  4.帮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四、来校工作后,根据工作业绩,可享受的特殊待遇

  1.316特设人才岗位待遇:被聘为“校园新锐”、“魏都学人”、“颍川学者”者,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绩效奖励工资9-15万/年,科研经费10-50万)《详见附件三》。

  2.科研奖励:学院大力实施科研激励政策,除正常的科研绩效奖励外,对于高层次科研项目和省级以上人才及团队项目,执行学校相应配套政策;对于高层次的论文、专著、发明专利和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横向科研项目给予5千元-10万元不等的奖励。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88号许昌学院人事处,邮编:461000

  人事处联系人 :刘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374-2968695、2968820。

  网址:http://www.xcu.edu.cn

  人事处邮箱:xcxyrsc8820@126.com

  请应聘者发简历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和学校人事处邮箱各一份,简历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学校+姓名”。

  高端人才、学科带头人引进不受岗位和人数限制。

  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专业(方向)见2019年许昌学院人才需求计划表。

  本招聘计划从公开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9年4月4日

  附件一:许昌学院2019年人才需求信息表

许昌学院2019年人才需求计划表
单位 专业及研究方向 层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学与传媒学院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博士 联系人:刘院长 邮箱:liu6763@163.com 电话:0374-2968962
中国古代文学 博士
中国现当代文学 博士
文艺学 博士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博士
汉语言文字学 博士
旅游学院(历史文化学院、魏晋文化研究所) 旅游管理 博士 联系人:许院长 邮箱:xuchangxgl@163.com 电话:0374-2968973
管理学 博士
地理学(规划方向) 博士
中国史(旅游文化方向) 博士
中国古代史 博士
中国近现代史 博士
世界史 博士
法政学院 法学 博士 联系人:崔院长 邮箱:cuixh0220@163.com 电话:0374-2968925
知识产权 博士
外国语学院 英语(教师教育)、翻译 博士 联系人:刘院长 邮箱:lisaliu1026@163.com 电话:0374-2968955
商务英语 博士
商学院 电子商务、计算机、物流管理、信息管理 博士 联系人:张院长 邮箱:81047931@qq.com 电话:0374-2968531
人力资源管理 博士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
市场营销 博士
财务管理 博士
会计学 审计学 博士
经济学、金融学 博士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学 博士 联系人:李院长 邮箱:gpsLxh@126.com 电话:0374-2968758
心理学 博士
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专业 博士 联系人:寇院长 邮箱:kouhongshun1969@126.com 电话:0374-2968560
中国近现代史 博士
政治学 博士
农业史 博士
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 力学(非线性动力学) 博士 联系人:申院长 邮箱:xcjwshen@yahoo.com 电话:0374-2968673
数学 博士
统计学(应用统计) 博士
大数据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
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
电气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博士 联系人:张院长 邮箱: zym@xcu.edu.cn 电话:0374-2968708
机械工程 博士
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
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博士 联系人:许院长 邮箱:xuzhihong1980@yahoo.com 电话:0374-4369297
药学或制药工程 博士
分析化学 博士
新材料与能源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 联系人:高院长 邮箱: 1563677903@qq.com 电话:0374-6072589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博士
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 风景园林、景观设计 博士 联系人:高院长 邮箱:787375778@qq.com 电话:0374-2968719
环境工程 博士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软件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安全 网络空间安全 密码学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摄影测量与遥感 博士 联系人:杜院长 邮箱:xcdgy@163.com 电话:0374-2968902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博士 联系人:王院长 邮箱:wangdg666@126.com 电话:0374-2968907
食品质量与安全 博士
生物制药 博士
土木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技术经济与管理(要求本科为土建类相关) 博士 联系人:王院长 邮箱:871381643@qq.com 电话:0374-2968713;13782321926
工程管理(要求本科为土建类相关) 博士
结构工程 博士
道路与桥梁工程 博士
岩土工程 博士
美术学院(工笔画研究所) 美术学 博士 联系人:张院长 邮箱: 137401732 @qq.com 电话:0374-2968654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舞蹈类 博士 联系人:杨院长 邮箱:18637409990@163.com 电话:0374-2968737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博士 联系人:李院长 邮箱:13069512267@163.com 电话:0374-2968980
设计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 博士 联系人:王院长 邮箱:wyu5511@163.com 电话:0374-2968651
国际教育学院 工商管理 博士 联系人:孟院长 邮箱:83914943@qq.com 电话:0374-296872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博士
英语 博士
土木工程 博士
人力资源管理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博士
交通运输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 博士 联系人:翟书记 电话:0374-2957029,18603998922 邮箱:xczgh@163.com
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
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
计算机科学技术 博士
测绘科学与技术 博士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 博士
医学院 临床医学 博士 联系人:李书记 邮箱:xcwxlzg@126.com 电话:0374-2968598
基础医学 博士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就业指导中心) 管理学 博士 联系人:陈院长 邮箱:cyzx@xcu.edu.cn 电话:0374-2970006
学报编辑部 管理学、法学、经济学 博士 联系人:周健 邮箱:1349164945@qq.com 电话:0374-4369215,18539050170
电气工程、机电工程 博士
工程技术中心 机械工程 博士 联系人:殷主任 邮箱:149573159@qq.com 电话:0374-299676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
电气工程 博士
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与机械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博士
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
备注: 应聘者请提供本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学历(学位)及职称复印件、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目录和复印件等。

  附件二:许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为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智力支持,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增强综合办学实力,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实施“中原崛起百千万海外人才引进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钻研业务,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术精湛,有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身心健康,一般应为博士毕业生,或担任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引进人才主要对象

  (一)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千人计划”人选。

  (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四)河南省“百人计划”人选和中原学者。

  (五)河南省特聘教授。

  (六)优秀留学博士。

  (七)博士研究生。

  (八)特别优秀或其他急需特殊人才。

  三、引进人才特殊待遇

  (一)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1.一次性奖金资助180万元(税后)。

  2.年薪70万元(税前)。

  3.免费提供180㎡左右住房一套,在我校连续工作10年后,具有长期使用权。

  4.配备专用轿车。

  5.提供科研启动金700万元,满足科研所需条件。

  6.配备办公室及研究所需办公用品。

  (二)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1.一次性奖金资助150万元(税后)。

  2.年薪50万元(税前)。

  3.免费提供180㎡左右住房一套,在我校连续工作10年后,具有长期使用权。

  4.提供科研启动金500万元,满足科研所需条件。

  5.配备办公室及研究所需办公用品。

  (三)河南省“百人计划”人选和中原学者

  1.一次性奖金资助150万元(税后)。

  2.年薪40万元(税前)。

  3.免费提供180㎡左右住房一套,在我校连续工作10年后,具有长期使用权。

  4.提供科研启动金400万元,满足科研所需条件。

  5.配备办公室及研究所需办公用品。

  (四)河南省特聘教授

  1.一次性奖金资助120万元(税后)。

  2.年薪30万元(税前)。

  3.免费提供160㎡左右住房一套,在我校连续工作10年后,具有长期使用权。

  4.提供科研启动金300万元,满足科研所需条件。

  5.配备办公室及研究所需办公用品。

  (五)博士研究生

  1.提供购房补贴;提供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金;享受博士津贴。

  2.高聘一级职称。中级以下职称者聘为副教授,聘期3年;具有副高级职称者聘为教授,聘期5年。

  3.博士后出站人才的招聘参照博士研究生进行。

  4.海外留学博士待遇面议。

  (六)特别优秀或其他急需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七)同时具备上述多项条件者,依照最高标准享受待遇。

  (八) 特别条款:本着“不求我有,但为我用”的原则,对为我校的发展事业做出特别贡献者,学校按特殊引进人才对待,学校免费提供160㎡住房一套,或给予一次性奖金。贡献情况与相关奖励届时组成专家评判小组进行裁定。

  四、协议、考核与赔偿

  (一)签订协议

  凡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须签订服务协议,按协议进行管理。引进人才服务期不低于5年。协议的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二)严格考核

  享受相应待遇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内须完成协议规定各项任务,学校按协议进行严格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违约赔偿

  引进高层次人才违约者,须赔偿损失。享受一次性奖金资助的高层次人才,每少服务一年,退还奖金总额的1/5,同时赔偿违约金每年30万元;其他高层次人才,每少服务一年,退还购房补贴总额的1/5,同时赔偿违约金每年10000元。

  五、其它

  (一)我校在职职工获得“省特聘教授”、“中原学者”、“省百人计划人选”等省级以上重要学术技术荣誉称号者,达到上述相应住房标准者,不再提供住房,未达到标准者,调整住房或者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同时享受上述规定的其他待遇。

  (二)经批准,在国外长期学习工作的我校原职工,愿意返校工作者,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出国前和学校结清经济和房产关系、办理离校手续者,符合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享受以上规定的相应待遇;没有办理离校手续,且出国前已享受过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或执行过委培定向协议者,回国后不再重复享受或重新享受。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相一致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四)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三:许昌学院“316”特设人才岗位实施办法(试行)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316”特设人才岗位是我校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316”特设人才岗位设“校园新锐”岗30个、“魏都学人”岗10个、“颍川学者”岗6个,岗位依托二级学科设置,实行聘任制。

  第三条选聘坚持标准、不搞平衡,每两年选聘一次,聘期四年,原则上每人在同一特设岗位上不超过两个聘期。力争到2020年,完成“316”特设人才岗位的选聘目标,并实现岗位总量的动态稳定。

  第四条聘任特设人才岗位人员应为我校在岗专任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条件,有承担重要科研任务或重要工程项目的经历;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第二章 选聘条件

  第五条“校园新锐”岗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讲师以上职称。

  (二)具有创新性思维和在所研究领域赶超省内先进水平的能力;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灵活,取得一定教学成就;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年均:教学科研岗200学时以上,科研教学岗80学时以上。

  (三)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校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近五年内取得下列条件的第1目后6目中两条以上(所有科研成果以许昌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理工科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

  1.在CSSCI源刊或EI源刊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6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或被SCI收录6以上,或者在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被SCI(一、二区)、SSCI、A&HCI等收录1篇以上。

  2.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独著)1部。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1项以上。

  4.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2项以上。

  5.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者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者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均限前4名)。

  6.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限第一完成人)。

  7.主持完成重大横向课题1项,其中理工科经费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经费5万元以上。

  第六条“魏都学人”岗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教授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教授以上职称。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年均:教学科研岗120学时以上,科研教学岗60学时以上。

  (二)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省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创新。

  (三)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省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五年内取得下列条件的第1目和后7目中两条以上:

  1.在CSSCI源刊或EI源刊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8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专业权威期刊上),或者在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被SCI(一、二区)、SSCI、A&HCI等收录2篇以上。

  2.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独著)1部。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1项以上。

  4.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

  5.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者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者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1项(均限前2名)。

  6.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限第一完成人)。

  7.主持完成重大横向课题1项,其中理工科经费2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经费10万元以上。

  8.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七条“颍川学者”岗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教授职称,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副教授。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年均:教学科研岗80学时以上,科研教学岗40学时以上。

  (二)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保持省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创新。

  (三)学术造诣高深,在本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省内领先水平。近五年内取得下列条件的第1目和后7目中两条以上:

  1.在CSSCI源刊或EI源刊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10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专业权威期刊上),或者在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被SCI(一、二区)、SSCI、A&HCI等收录3篇以上。

  2.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独著)1部。

  3.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1项以上。

  4.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2项以上。

  5.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者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者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1项(均限主持)。

  6.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4项以上(限第一完成人)。

  7.主持完成重大横向课题1项,其中理工科经费3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经费15万元以上。

  8.国家级教学名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八条“校园新锐”岗

  (一)主持开展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研究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二)教学科研岗年均完成144学时的教学工作量(科研教学岗减半),教学效果优良。

  (三)聘期内教学、科研成果需完成下列条件的第1目和后6目中两条以上:

  1.在CSSCI源刊或EI源刊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4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或被SCI收录4篇以上,或者有1篇发表在专业权威期刊上,或被SCI(一、二区)、SSCI、A&HCI等收录2篇以上。

  2.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独著)1部。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1项以上。

  4.主持完成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2项以上。

  5.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者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者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均限主持)。

  6.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限第一完成人)。

  7.主持完成重大横向课题1项,其中理工科经费2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经费10万元以上。

  第九条“魏都学人”岗

  (一)领导本学科方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二)教学科研岗年均完成10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科研教学岗减半),教学效果优良。

  (三)聘期内教学、科研成果需完成下列条件的第1目和后6目中两条以上:

  1.在CSSCI源刊或EI源刊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5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专业权威期刊上),或被SCI(一、二区)、SSCI、A&HCI等收录3篇以上。

  2.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独著)1部。

  3.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1项以上。

  4.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

  5.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者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者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1项(均限主持)。

  6.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限第一完成人)。

  7.主持完成重大横向课题1项,其中理工科经费3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经费15万元以上。

  第十条“颍川学者”岗

  (一)面向国内科学与技术前沿,带领组建一个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

  (二)每学年力争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三)聘期内教学、科研成果需完成下列条件的第1、2目和后5目中两条以上:

  1.在CSSCI源刊或EI源刊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8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专业权威期刊上),或被SCI(一区、二区)收录5篇以上且至少有1篇被SCI(一区)收录,或被SSCI、A&HCI等收录3篇以上。

  2.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独著)1部。

  3.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项1项(或三等奖2项)、或者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项1项(或三等奖2项)、或者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以上(均限主持)。

  4.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1项以上。

  5.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

  6.作为负责人组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或者作为负责人与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组建联合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研究经费年均达20万元以上。

  7.主持完成重大横向课题1项,其中理工科经费5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经费25万元以上。

  第四章 岗位待遇

  第十一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包括职务工资、薪级工资、奖励工资、福补、基础性绩效)、住房公积金(发放标准比照普通岗位同类人员标准发放)和绩效奖励工资(颍川学者每年15万元、魏都学人每年12万元、校园新锐每年9万元)三部分待遇。其中绩效奖励工资的70%按年度发放,其余部分待聘期期满完成岗位职责时一次性补发。

  第十二条 给予科研经费支持,其中颍川学者10万元,魏都学人8万元,校园新锐6万元。

  第十三条 给予相应的出国或休假支持:颍川学者原则上每年一次,魏都学人原则上每两年一次,校园新锐原则上每四年一次。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316”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人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处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章 选聘程序

  第十五条人才特设岗位选聘流程

  (一)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含兼职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由教学单位组织初评并推荐至人事处。

  (二)专家评议,“316”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拟定选聘候选人。选聘专家组成员依照选聘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上报“316”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316”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候选人。

  (三)公示。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者报学校审批,最终确定选聘人员。公示期有异议的,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第七章 聘任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约,规定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四年,聘任期满,完成岗位职责考核合格者,可以竞聘高一级岗位。

  第十七条实行严格的聘期目标管理。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学科发展情况等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履职情况不好者,或完不成阶段目标者,学校予以解聘。对被解聘者,学校将视情况部分或全部追缴已发放的绩效奖励工资和科研经费。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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