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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洛阳洛宁县招聘综治和警辅人员155人公告

洛阳人才网 | 2019-04-1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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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洛宁县统一招聘综治和警务辅助人员

  简章

  为满足我县政法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洛宁县委政法委、洛宁县公安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和警务辅助人员155人。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一批综治和警务辅助人员充实到目前急需的勤务辅警岗位,进一步加强政法辅助力量,保证工作急需,提升政法队伍战斗力。

  二、组织领导

  本次统一招聘综治和警务辅助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

  根据县政法机关综治和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此次计划招聘综治和勤务辅警155名(其中女性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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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4、自愿从事综治和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综治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综治和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培训—试用—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告

  时间: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8日。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21日9:00至2019年4月23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http://apply.lyhero.com/39/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2、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4、各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拟招聘人数,职位核减情况将及时在洛宁人力资源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负责,按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毕业证若有遗失,需出具原毕业学校的有关证明)、学历认证报告(中专、专科以上学历需提供)、退伍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确认。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时,现场将测量身高,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会适时在洛宁人力资源网(http://www.lyhero.com/sub/index.asp?id=2856)和“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审查时间:4月25日上午9:00—4月26日下午17:30,地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9年4月27日至4月28日在洛宁人力资源网上公示,于2019年4月29日9:00至4月30日12: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名费30元。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8日9:00至5月10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确认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1、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长为2小时,卷面成绩为100分。考试不指定专用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具体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负责。

  (五)面试

  1、根据拟聘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要素、内容体现综治和警务辅助人员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六)体能测试

  (1)面试合格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中长跑(男1000m、女800m)三项。

  (3)纵跳摸高为达标项目,未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再参加10米×4往返跑、中长跑(男1000m、女800m)测试项目。

  (4)10米×4往返跑、中长跑(男1000m、女800m)单项成绩满分为100分。

  (5)体能测试总成绩=中长跑成绩×60%+10米×4往返跑成绩×40%。

  (6)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有关规定执行;10米×4往返跑、中长跑(男1000m、女800m)项目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7)报考综治岗位(岗位代码:19001)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试。

  (七)考试总成绩

  报考辅警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50%

  报考综治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http://www.lyhero.com/sub/index.asp?id=2856)和“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职位数和参加体检人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项目、办法及体检结论根据以下规定实施和确定:《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九)政治考察和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治考察对象。未按要求进行政治考察的,视为自愿放弃。如出现自愿放弃或政治考察不合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验证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2、县人社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洛宁人力资源网(http://www.lyhero.com/sub/index.asp?id=2856)和“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1、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2、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3、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4、试用期间,县政法委和县公安局组织招聘的综治和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为期7天),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洛宁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考生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报到、培训,否则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八、其他

  1、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按照招聘工作进程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洛宁人力资源网(http://www.lyhero.com/sub/index.asp?id=2856)和“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66281010

  监督电话:县纪委66231859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宁县公安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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