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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师范大学政治辅导员招聘考核公告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 2019-05-28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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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2019年政治辅导员招聘工作安排,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招聘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考核人员范围

  通过“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政治辅导员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并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即为目前“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结果”为“已通过”的人员)请携带本人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二、招聘考核时间安排

  2019年政治辅导员的招聘考核时间安排如下,请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参加。

日期 事项 地点 校内位置 时间 备注
6月3日 现场资格确认 田家炳   教学楼一楼 见路标   指示 9:00-12:00 13:00-17:00   1.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现场资格确认,超出规定时间不再受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现场资格确认只允许应聘人员本人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一概不准进入。
6月4日 笔试 见资格确认 现场通知 见资格确认现场通知 9:00—11:00  
6月5日 面试 见人事处 主页通知 见人事处 主页通知 14:30开始 具体事宜以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

  三、考核环节和内容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理论知识、对辅导员岗位工作认知、学生工作案例处理、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综合知识等,笔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参加面试名单在人事处主页公布。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三)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学校通知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监督电话:0373-3325862(监察处),0373-3326201(人事处)。

  八、来校方式和乘车路线

  火车站可乘坐1路到“河师大站”下车;汽车西站可乘坐31路或到火车站乘坐1路到“河师大站”下车;高铁东站可乘坐57路到“河师大站”下车;此外,应聘人员还可乘坐出租车到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南门)下车即到。

  九、相关提示

  本次招聘报名及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数量较多,预计学校周边的住宿接待情况将会比较紧张,请应聘人员提前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安排好到新乡的住宿地点,以便按时参加招聘考核各环节。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3-3329375(学生处) , 0373-3326201(人事处)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来电咨询!

  具体时间:8:00-12:00 ,15:00-18:30

  附件:2019年政治辅导员招聘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

  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政治辅导员招聘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同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以备现场查验,并按下述顺序装订相应材料复印件备案(装订时只装订复印件,原件材料现场查验后退还应聘者本人):

  (1)个人信息表(报名人员在“2019年政治辅导员招聘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栏目使用A4纸纵向打印);

  (2)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基层党委、校党委组织部门、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主管部门等出具的或者能够证明党员身份的其他材料);中共团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团委或关系所在地团组织开具(仅限具有海外学历学位背景且非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4)学生干部任职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保持一致,加盖学校或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的应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携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由就读学校出具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相关证明并由本人写出书面承诺;国内高校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即将于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请报名人员务必一次性准备好以上各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现场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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