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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洛阳市吉利区纪检监察系统选调人员21名公告

吉利区人民政府 | 2019-06-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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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区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计划

  从我区除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及幼儿园、卫生系统所属医院外的差额补贴及自收自支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21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较强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选调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吉利区科技园)一楼人社局窗口(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3.报名方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19年吉利区纪检监察系统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5张;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无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学籍档案);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4.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5.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⑴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6月30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⑵笔试内容: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有关内容、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宪法》《监察法》,《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满分为100分。

  ⑶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三)面试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递补办法: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高低、是否中共党员确定。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吉利区人民政府网(www.jili.gov.cn)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www.jilihr.cn)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吉利区人民政府网(www.jili.gov.cn)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www.jilihr.cn)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届时登录查看。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选调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由区纪检监察系统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选调

  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经区纪检监察系统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者,即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考核合格者,经费形式转为事业全供,由区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选调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本次选调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吉利区纪检监察系统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912108

  监督电话:0379-66921959

  附件:

  1、《2019年吉利区纪检监察系统选调人员报名表》.doc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吉利区纪检监察系统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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