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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平顶山鲁山县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公告

鲁山政府 | 2019-07-22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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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鲁山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鲁山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予以公告。

  一、体检参加人员

  经过笔试、面试,按照选调岗位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拟选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24人参加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19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7:00前。

  集合地点:鲁山县文化中心小礼堂门前广场。

  三、体检标准

  参照2016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指定集合地点参加体检;并提交已填写好的《体检表》(见附件2),请按要求填写和粘贴照片,体检日期不填。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服用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起不要饮水。

  4.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体检时应事先告知医护和带队人员,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受检者,体检时也应事先告知医护和带队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离开封闭点,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选调。

  7.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通过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8.参加体检的考生不需缴纳体检费用,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检要求的,复检项目费用和进一步检查、检验项目费用均由考生承担。

  联系电话:0375—7233028

  附件1:鲁山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pdf

  附件2:体检表.docx

  鲁山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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