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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乡长垣县第十中学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30名公告

长垣十中 | 2019-07-22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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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解决教师缺编问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长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垣县教体局审核同意,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此次教师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高中高考学科教师3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在长垣十中任教的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学历应达到全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不含学院)或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硕士学位,985、211院校毕业生;

  2.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垣十中自聘教师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5.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6.非高考学科教师不参加本次招聘;

  7.一人只准报考一个学科岗位。

  (二)优先条件

  1.在长垣十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非在编教师优先;

  2.已在长垣十中任教,且校龄在一年以上的非在编教师优先;

  3.在长垣十中任教期间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的优先。

  (三)加分方法

  1.在长垣十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加5分,上限为10分;

  2.在长垣十中工作满一年加2分,上限为10分;

  3.在长垣十中工作期间获得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事、工会、团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高考功勋教师、高考功勋班主任、教学先进教师、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师德标兵、文明教师、五四青年奖章、优秀青年教师、新长征突击手、最美教师、先进个人”等称号。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局级2分、校级1分;

  4.在长垣十中工作期间获得教学业务部门评选的优质课奖,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局级2分、校级1分。

  四、聘任待遇

  1.骋用与解聘:长垣县众诚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长垣十中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管理协议》,长垣县众诚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长垣十中共同负责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县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工资发放、工资调整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社保项目。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期三年,合同期满,长垣县众城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长垣十中根据受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与经费拨付:拟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考现有用人学校教师的工资和其他有关待遇标准执行。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其中单位应缴纳的部分由县财政负责缴纳,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长垣县众诚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办公经费及管理费用等,由县财政按月切块拨付,由长垣县众诚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相应支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长垣县人才公众号及长垣十中 公众号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填写报名表,提交证件。报考者于2019年7月25日8:00至7月28日17:00到长垣十中办公室现场报名,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同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以及A4复印件各一张。

  2.资格审核。成立长垣十中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属于招聘范围和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由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100分):8月1日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按学科排名折合成名次分,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1:1.2确定面试名单,有长垣十中成立面试评委会,8月3日组织面试试讲,内容为高中教材,面试时长为10-20分钟,分数为100分,有评委实名打分。

  (五)录取: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分数相等时现十中任教教师优先录取。

  (六)体检:根据综合分数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七)调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调档、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档案调至长垣县人才交流中心。无档案或者无法将档案调至我县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垣人才公众号和长垣十中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聘用管理

  (一)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长垣十中负责对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对聘任教师工作岗位进行年度考评,考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标准。

  (二)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垣十中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报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8.不能胜任教学工作,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纪律要求

  (一)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政策规定、招聘计划运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对笔试、聘用结果给予公示。在工作中,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虛作假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聘用资格者,经发现核实后将予以清退,并追究责任。

  (三)对各有关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纪检、检察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违纪、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实施方案由长垣县第十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长垣县第十中学:8810041

  举报电话:

  长垣县监察局:8889319

  长垣县人社局:8889393

  长垣县教体局:8844947

  长垣县第十中学

  2019年7月18日

  长垣县第十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

  组 长:崔建会(校长)

  副组长:谢宏强(副校长)

  杜海军(副校长)

  孙永学(副校长)

  冯社芬(副校长)

  成 员:崔永昌(办公室主任)

  孙永林(党办主任)

  邱永顺(教务处主任)

  吴狂飙(人事处主任)

  张军建(政教处主任)

  徐作强(总务处主任)

  范新忠(后勤办主任)

  岳 莉(教科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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