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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阳方城县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15人公告

方城县人民法院 | 2019-08-0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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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方城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城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笔试、中文录入速度测试、面试等成绩高低、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

  三、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人员为方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主要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所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方城县人民法院从事规定的工作。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可靠,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纹身、严守纪律,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决定和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优先)。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具有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 已经招聘为方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曾被单位开除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方城县人民法院网及县劳动就业局门口张榜等方式公布。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8日(每天8: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方城县城区赭阳路通达巷002号(交通街社区南100米) 。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张;

  (2)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根据具体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者应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经资格审查并合格后,方可报名。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五) 笔试

  笔试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组织。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计算机专业知识、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科目,满分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30%。不指定专用复习参考用书。(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拟聘用人员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在报考者中确定前45名(不足名额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计算机中文速录能力测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计算机中文速录能力测试。

  (六) 技能测试

  计算机中文速录能力测试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参照计算机专业技术初级标准进行测试,每分钟录入不少于80个汉字,错误率不高于5%。(测试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中文速录能力试测项目满分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50%。测试结束后,按拟聘用人员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报考者中确定前30名(不足名额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20%。面 试题3-5道(从备选题库中随机收取),每名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录用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15名。体检由劳务派遣公司具体组织。

  (九)考核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逐个进行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考核对象。政审考核由方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另行制定办法。

  (十)审批与聘用

  对体检、考核与政审合格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15名。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定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和考核情况,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对聘用期内违法违纪或有其他不适合做司法辅助工作情节的,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

  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法院纪检组全程监督。

  六、相关待遇

  司法辅助人员一律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管理。聘用合同的格式、内容及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辞退、解聘等,依照劳务派遣公司的规定执行。

  (一)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每月实发工资1600元。

  (二)聘用期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金)。

  (三) 聘用期内,执行方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相关职责,行使有关职权。

  (四)解聘后,不再保留聘用期间的一切待遇。

  (五)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实行公正、公平、公开、诚信原则,报考者对自己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方城县昱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方城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377-67281009   0377—65075961

  监督电话:18898152800     13633999700

  方城县昱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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