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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驻马店汝南县总工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1 | 2019-08-2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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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即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3名(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包括信息发布、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六个程序。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委派县人社局纪检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9年8月20日在汝南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和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锦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zngfg.com)等至少3个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8日,报名费用为30元/人。

  报考者于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期间到汝南县总工会(汝南县办公新区2号楼3楼2317室)现场报名、缴费并填写《汝南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0396-3338577

  政策咨询电话:0396-8022440

  2.报考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于报名当天现场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4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单

  请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9年8月29日8︰30至17︰30到汝南县总工会(汝南县办公新区2号楼3楼2317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并通过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等网站查询通知信息。因错过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2019年8月30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9年9月2日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等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3-5天公示。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录取人员至用人单位工作。

  六、岗位待遇

  (一)录取人员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本科生2300元/月、研究生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录取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录取人员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各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续签劳动合同。

  七、监督管理

  (一)各用人单位负责录取人员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停止拨付相关费用。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汝南县总工会和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汝南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汝南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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