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按照《中共信阳市平桥区纪委 信阳市平桥区监察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选聘)人数”。部分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需核减,现予以公告。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纪委 信阳市平桥区监察委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委组织部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