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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濮阳范县县委党校选调教师6名公告

范县网 | 2019-08-2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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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县委党校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干部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有中级职称、市优质课者可放宽至38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参照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

  5.从事教学3年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且近三年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委审查、监委调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2日

  2.报名地点:中共范县县委党校(范县老城南一街西路南,即原范县一中院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全日制学历)、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④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⑤同意报考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及教育局公章)。

  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范县县委党校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9年9月17日至1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共范县县委党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际国内热点、重点问题等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为2019年9月21日(09:00—11:00),报考人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若参加某职位试讲实际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时,该职位报考者试讲成绩必须达到本次试讲全部职位实际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试讲采取微课堂方式进行。入围面试名单、试讲时间、地点将在范县网公布。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合成(成绩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和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试讲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优先。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政治素质、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有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在范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选调手续: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县委党校协同选调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一)本次选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选调录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由中共范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3—5251397

  中共范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范县县委党校

  2019年8 月27 日

  附件:2019年中共范县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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