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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洛阳西工区委政法委招聘交通协警人员80人公告

洛阳人才网 | 2019-09-1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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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社会交通体系建设。西工区委政法委委托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具有洛阳市市区户口或具有洛阳市区长期居住证明。

  3.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2001年1月1日出生至1975年1月1日出生),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4.复退伍军人优先,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劳动教养的;

  (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5)其他不适合在公安系统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从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2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期间9月13日-9月15日为中秋节我公司放假三天。

  2.报名地点:

  洛阳市涧西区联盟路与天津路交叉口凤凰大厦11楼招聘大厅

  3.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社区开具的洛阳市市区长期居住证明(非洛阳市市区户口需提供);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复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其他事项:

  (1)报名时在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与派遣

  被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由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并接受派遣到洛阳市西工政法委从事交通协勤岗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进入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为2600元。

  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女工生育)待遇,社会保险费缴纳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379-60856062

  报名咨询微信:17739095806

  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原文标题:关于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西工区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yhero.com/news.aspx?id=3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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