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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公务员招考简章

河南省检察机关 | 2011-04-12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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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河南检察机关公务员招录政策已经出台,为便于报考者了解、准备和参加考试,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对招考公告做一下详细解读,希望帮助广大考生避重就轻,更好的了解相关内容。

  一、招考对象

  报考省检察院职位的考生,需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法律职位的,免于专业科目的考试,该科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职位考生笔试最高成绩计算。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且报考县(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县级市检察院法律职位的,不受相应专业和全日制学历的限制。但报考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二、报考条件

  特别提醒: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双眼裸视4.8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增加体能测试,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

  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17:00,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

  (特别提醒: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试保存好报名序号)

  四、笔试

  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安排:2011年5月14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30至17:00申论, 2011年5月15日9:00至11:30专业科目。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30%+专业科目成绩×40%。

  五、资格复审

  考生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以上证件和材料经省检察院政治部和省辖市级检察院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2份。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特别提醒: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结束后,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体检。

  七、确定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八、体检

  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2天后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报考的职位类别,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录用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以及因故出现缺额的,可在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省检察院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由省检察院或委托省辖市级检察院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考生如被录用,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一、本次考录工作查询网站: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www.ha.jcy.gov.cn)

  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

  省检察院咨询电话:0371-6678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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