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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平顶山郏县国有资本经营公司高管人才招聘4人公告

郏县人才网 | 2019-10-11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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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国有资本经营公司高管人才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5〕9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平政〔2017〕12号)和《郏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资产暨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郏政〔2016〕12号)精神,结合郏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资本经营公司高管人才4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高管名额。
  县产投公司:副总经理2名
  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副总经理人选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2.财会、金融、经济、土建、工商管理等经济类专业;
  3.具有较成熟的投融资理念、投融资管理经验以及投融资、经营管理分析决策能力;
  4.应从事融资、投资、金融、财税、财务管理等相关业务经历和管理经验3年以上;
  5.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必须满足上述第3条或第4条并任单位中层以上职务满3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经电话联系后可先通过邮箱进行报名,但必须于资格初审结束前到现场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报名地点:郏县行政路中段财政局办公楼4楼
  咨询电话:0375-5152811  18737526168
  邮箱:jxzcglk@126.com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需提供表彰文件)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在职应聘人员还需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本次招聘不交报名费。
  报名时,只能报一个职位,初审合格后不得变更应聘职位。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2倍,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测评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方法和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县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和适岗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组织考察和体检
  1.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2.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道德品行和工作实绩的考察,综合分析考察对象人岗相适情况,对是否适合和胜任招聘的职位作出评价。
  3.体检
  考察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研究决定
  郏县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报考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和经历、实绩、能力、人岗相适度情况,根据分析考察结果,研究提出各职位聘用建议名单,报县政府(或县投融资委员会)研究决定,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副总经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期满聘用合同自动解除;合同期满经考核,业绩突出的,经研究可续签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为副总经理的,实行年薪制。副总经理年薪30万元。“五险一金”由个人承担。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占年薪的40%,绩效薪酬占年薪的60%,绩效薪酬待年度考核后按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兑现。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在年薪基础上予以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按郏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出台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鼓励郏县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参加竞聘,如竞聘成功,三年内实行年薪制,原单位工资停发,参照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规定,人事关系可保留3年,“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缴纳,单位部分由本人交原单位缴纳。合同期满续聘的,继续实行年薪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不聘用的,返回原单位工作,享受原职级待遇。
  五、对招聘工作的监督
  成立郏县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资中心,负责本次招聘的具体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参与招聘工作,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未尽事宜由郏县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5152811(郏县国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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