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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从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400名

河南组工网 | 2019-10-1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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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从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400名

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公务员录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 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我省 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C聘)用乡 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 基层基础工作,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不断拓宽社 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激励村(社区)干部扎 根基层、奉献基层,在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中原更加出彩实践中担当作为。
二、 录(聘)用计划
按照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基层党建实事》工作安排,计划从全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录用200名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招聘2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名额见附件1)各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职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突出激助导向、激发干事创此内生动力的原则,将录(聘) 用计划分解到有关县(市、区)。

三、 报考对象
我省目前在岗、截至2019年9月30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四、 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政治素质过硬,能带好班子和队伍;
4、 引领发展的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5、 服务意识强,群众威望高;
6、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7、 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8、 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1969年9月以后出生);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 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且半年内没有转化提升的;
5、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重大责任事件,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以上机关下达书面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个人自愿报名基上由组织研究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符合加分条件的奖励证书(均附复印件一式两份)和同底版正面免冠近期1寸证件照片4张(含电子版,红、蓝或 白色背景均可,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填写《河南省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 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聘)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从河南组工网下载)一式两份,到所在乡镜(街道)党政办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本人所在乡镇(街道)的1个公务员职位或1个事业单位岗位。
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其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后,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报名人数与拟录(聘)用人数不高于5 : 1 比例推荐参加报考人选,分别报省辖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同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拟录(聘)用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 :1的,相应核减拟录(聘)用人数。省辖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0月22日17 : 30前,将《河南省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 (聘)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从河南组工网下载)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阶段,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把资格条件,认真核实核准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择优向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县 (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把资格复审关,同时综合分析研判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择优推荐参加考试人选。
报考资格条件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对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聘)用职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9:00至11:00。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 不设考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报考人员,由所在省辖市负责制作核发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重点测试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基层组织知识,以及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排部署,各省辖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省辖市须在面试前制定本地的面试工作方案,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实行持证上岗和全部外派交流。
(三)奖励加分
对受到以下表彰的,给予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受到多次表彰的,按最高层次的表彰奖励加分一次。各地应将奖励加分项目、取得时间及加分分值予以公示。
受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加15分。
受表彰的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加10分。
受表彰的省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加5分。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聘)用职位(岗位)1 : 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地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要切实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 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情况以及需要回 避的情形等。各地可采取考察预告、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经济责任审计、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办法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部署,各省辖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录(聘)用
各省辖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在其所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聘)用职位、拟录(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学历、现任职务(包括在村或社区任职起始时间)、举报电话等。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机关拟录用人员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报省辖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录(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省辖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汇总录(聘)用人员情况,填写《河南省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聘)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从河南组工网下载),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九、经费保障
组织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地同级财政部门予以解决。
十、教育培训和管理使用
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新录(聘)用的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提升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新录(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相应职级或岗位等级,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新录(聘)用的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乡镇(街道)下派干部留任现岗位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今后可结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进行个别调整。
十一、有关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聘)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调动村级组织负责人积极性,优化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源结构,提高基层一线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严把政策。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命题、制卷、保管、阅卷等考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握录(聘)用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弄虚作假和审查把关不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考试录(聘)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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