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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测常识模块:法理学相关考点

| 2019-10-2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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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的作用

指引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来指引人们的行为,三种方式:授予人们一定权利;规定一定义务,要求人们必须做什么;通过禁止性规定不允许人们做什么,使人们承担不行为的义务来保障权利人的权利
评价 法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则,是带有是非的信息载体,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这种评价是国家的价值判断,是客观的普遍存在的价值判断,既可评价他人行为,也可评价本人行为。通过这种评价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从而达到影响人们行为的效果
教育 思想影响:通过法的实施对一般人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
预测 根据法律规范,人们既可以事先预测某种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可以预测国家对这种法律后果的态度
强制 法律对违法行为有制裁作用,这种强制作用主要针对违法行为,对守法公民不存在

(二)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种类主要有三种:自由、秩序、正义。

自由 是指法通过制度的保障,使主体的行为任意化。有法律才有自由
秩序 秩序被认为是工具性的价值,这里强调的秩序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
正义 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主体的平等和公正。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

【例】下列做法最贴近“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法律内涵要求的是( )。

A.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

B.地方政府在互联网上征求城市规划意见

C.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法庭裁判文书

D.交警配备执行记录仪实时记录执法过程

【答案】C

【解析】程序正义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源于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句格言的意思是说,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因此,“看得见的正义”是指裁判过程(相对于裁判结果而言)的公平,法律程序(相对于实体结论而言)的正义。C选项中的做法符合程序正义要求,最贴近“看得见的正义”,所以本题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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