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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乡市牧野区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公告

牧野区人民政府 | 2019-10-2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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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组通〔2015〕23号)要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主要从事专职社区工作。

  二、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牧野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4、年龄为18周岁(2001年9月30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以下;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选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聘工作实施前,在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xmyq.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中发布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时间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25日(星期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乡市牧野区民政局二楼(中原路东段602号),联系人:张安泰,联系电话:0373-7065912。

  3、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及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户口本要求提供首页复印件,同时提交填写好的《新乡市牧野区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提前网上下载,A4纸打印,贴一寸纸质照片)一份及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用U盘拷贝)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4、资格审查:本次选聘,报名资格由区民政局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至11月1日(星期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领取时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代领者持双方有效证件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笔试、面试及体检的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和时事政治。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在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xmyq.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考生主动提出放弃面试或逾期未领面试准考证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准考证发放后,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成绩计算与发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牧野区民政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成绩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待遇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民政部门从考试、考察、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xmyq.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373-7065900。

  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牧野区民政部门下达批复文件,并组织开展基础培训工作,待培训结束正式上岗后开始计算聘用试用期。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待遇为:暂不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生活补贴标准为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新乡市牧野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由牧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选聘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区民政局负责解答。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xmy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373-3035232(牧野区民政局)

  附件:1、《新乡市牧野区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乡市牧野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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