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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出行,这份指南请收好 | 5月6日起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

交通运输部 | 2020-04-2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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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经国务院同意,从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取车辆通行费。此前,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国收费公路从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免收车辆通行费。

  受疫情和免收各类车辆通行费政策实施影响,高速公路行业上市公司一季度业绩颇“受伤”,最惨重的招商公路一季度亏损超过7亿元。二级市场上,高速公路类A股公司股价普遍下跌,与春节前相比板块市值蒸发逾200亿元。

  5月6日起全国公路恢复收费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4月28日消息,经国务院同意,从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取车辆通行费。从2月17日算起,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本次临时免费天数达到80天,还剩约8天时间。

  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到底怎么收?哪些有优惠?ETC用户需要注意什么?划重点来了。

  1、两类车辆继续享受“三不一优先”政策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对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将依法实行分类服务和保障:一是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满足条件的继续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二是对运输疫情防控紧急物资以外的生活、生产等物资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设置专用快捷通道,保障其优先便捷通行。

  2、收费标准分类定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提出。

  另外,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与货车由于从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总费额是否变化进行了说明。

  3、特殊车辆采取预约制

  为避免符合优惠条件的运输车辆发生先扣费、再退费的情况,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需在驶入高速公路前预先提交优惠申请,驶离出口收费站后到指定位置申请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即可享受免交全程通行费优惠政策。未进行预约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按特情业务办理退费。

  4、ETC扣费透明化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主要依靠ETC门架系统识别车辆实际行驶轨迹进行精确收费。

  目前,所有高速公路出口车道都可以显示本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为解决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的问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系统优化工程,通过整合相关信息,初步实现了“一次行程、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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