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最终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
每位考生的最终成绩计算方法为:原始面试成绩乘以所在考场的加权平均系数。
每个考场加权平均系数计算方法为:总平均成绩除以每个考场的平均成绩。
第一考场加权平均系数:0.9832
第二考场加权平均系数:0.9762
第三考场加权平均系数:1256
第四考场加权平均系数:0.9745
第五考场加权平均系数:0.9907
第六考场加权平均系数:1054
第七考场加权平均系数:1329
第八考场加权平均系数:0.9980
第九考场加权平均系数:0.9967
第十考场加权平均系数:1211
附件:鲁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面试成绩.docx
鲁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6日